三、遂川县横岭志强希望学校教师肖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课程,四、安福县6名教师暑期非法补课,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安福县平二小学教师李、顾在博学院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课程,安福县城北学校的老师何某某推荐了巨人优秀学校的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典型案例的通知》。
据了解,为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根据省教师道德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双减和三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了一批教师违反教师道德案件,报告了11名教师违规典型案件。
一、永新县永安中学教师彭某某、李某某校外非法补课。
2021年8月暑假期间,永新县永安中学彭某某、李某某等两名教师在沿江路小厨房旁边的一栋私人房间非法补课,涉及8名学生,计划收取600元/人,暂不收取补课费。彭、李两名教师取消了今年的考核资格、年度考核和教师道德考核资格、职称考核和职称晋升资格,扣除了两个月的绩效工资。
二、泰和县沙市初中刘某某、灌溪小学薛某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
2021年9月11日,市双减办工作组在泰和县轩雅培训机构暗访时发现,泰和县沙市初中教师刘、灌溪小学教师薛在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了一对一学科指导。当天两人第一次到机构上课,没有在培训机构领取报酬。刘、薛两年内不得进行评价、公开审查、训诫谈话,并指示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县局进行深入审查。
遂川县横岭志强希望学校教师肖某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上课。
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遂川县横岭志强希望学校教师肖某某在海艺琴行进行钢琴教学,非法兼职。肖某被收缴违法所得,责成其书面审查,全县通报批评,扣除半年绩效工资。责成横岭志强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违纪。
四、安福县6名教师暑期非法补课,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
2021年7月暑假,安福县城北学校教师孙某组织本班及其亲属共有19名学生进行非法补课,暂不收取补课费;7月6日,安福县城北学校教师何某某推荐该校教师王某某到该校兼职代课,王某某只代课,安福县平二小学教师李某、顾某在博学院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上课,对学生进行艺术书法辅导,尚未领取上课报酬;安福县严田中学教师彭某在广城教育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兼职。当检查组发现时,彭某逃离后门。李、顾、王、何、彭受到全县批评,孙受到行政警告。李、顾、王、何、彭受到全县批评,孙受到行政警告。
(原题为《吉安市11名教师违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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