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办理理理论课注册、实践课注册、免试课程申请、转学考试和毕业申请。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注册,并使用密码和门票号码。5.2018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考生网上注册和申请毕业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7:00。
2018年下半年,辽宁自考报名时间为6月25日
根据国家考委和省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自学考试,制定2018年下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章。公告如下:
一、辽宁自考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申请人是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国籍、种族和教育程度的限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条例》,教学考试2009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升级)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持有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或以上)学位,以教育部电子注册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教学中心函2014号。138)。
社会委托本专业注册条件:护理专业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护理干部申请考试;药学专业限于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以上学历的学生。
业务部门委托本专业注册条件:公安管理专业限于国家认可的在职公安警察(包括铁路、交通、林业、民航警察)和武装警察(考试委员会[1996]6号文件);中医药专业限于国家认可的各类大学、中医药及相关专业,其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等)。)也可以申请考试。
2、2018年下半年辽宁自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单〉《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辽宁省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实施方案》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开考专业全部调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原开考专业不在专业清单内的,专业调整后取消,停止接受新生报考。专业调整比较详见(附表一、二、三)。专业调整比较详见(附表一、二、三)。本科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受新生报考。调整后共开考44个专业,专科开考9个专业,专科开考35个专业。
自学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管理、汽车检测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秘书、学前教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自学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药学、视觉光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技术、工艺设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与法律。
业务部委托的专业有三个:中药、公安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3018年下半年辽宁停考专业及遗留问题处理
(一)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
1.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自2017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名,2020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2.会计、会计(会计算化)、护理、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法律、日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焊接、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环境艺术设计、酒店管理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4个专业及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应用本科)、数控技术(应用本科)、园林(应用本科)、计算机设备(应用本科)、英语、物流管理、日语、石油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采矿工程、珠宝及材料工艺、模具设计与制造、广告、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新闻等16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上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名,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课程考试将不再安排。
3.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应用本科)、营养、食品与健康、应用化学、机电设备与管理(矿山方向)、电子信息工程与教育技术等子信息工程与教育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报名,2021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停止接受新生注册的39个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不予调整,仍按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注册考试和毕业,毕业证书自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
(二)辽宁自考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停止安排课程考试后,本专业考生可根据以下方法选择剩余问题:
1.暂停专业中不合格的课程,可选择与其他专业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暂停专业,仍有两门以下(含两门)理论课程不合格成绩不能毕业,原则上可选择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数量和学分,最终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暂停考试专业,两门以上理论课程不合格,不能毕业的,可以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4018年下半年辽宁自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下半年,辽宁考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表见(附表4、5)。
2018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和21日。详见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表(附表4、5)。2018年下半年实践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主考学校确定。详见各专业考核课程和时间表。
五、2018年下半年辽宁自考报名
2018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继续实施网络化管理,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免试课程申请、转学考试和毕业申请。所有考生在注册前都需要在线注册,未按时完成在线注册的考生不能注册或参加考试。
(一)辽宁自考网上注册
1.辽宁自考新生网上注册
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是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同时,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
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注册,通过无门票候选人注册入口进入,填写基本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输入辽宁省常用的手机号码,方便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注册时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不得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保存照片作为考生的图像信息,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考生信息注册完成后,必须在系统提示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到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确认个人身份信息。现场确认成功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将收到注册密码和门票号码。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程注册。现场确认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将无法更改。
2.辽宁自考老考生网上注册
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注册,通过门票考生注册入口,填写现有门票号码、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号码为15,请填写15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辽宁省常用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注册完成后,默认登录密码将发送到考生自己的手机,用于注册等操作,必须妥善保存。
(二)辽宁省自考报名办法
2018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将继续在线办理。所有专业不需要集体注册。考生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后,可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1.理论课注册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程注册,选择专业和注册课程,检查注册信息确认,在线支付。只注册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现场确认、报考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次考试必须现场确认身份信息),取消报考信息。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程注册,选择专业和注册课程,检查注册信息确认,在线支付,完成课程注册。
2.实践课注册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程注册,选择专业和注册课程,检查注册信息确认后,在线支付,完成实践课程注册。考生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前,应通过所学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管理试行办法》[1996]3号)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到市、区(县)招生办公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通过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申请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可在停止接受新生报名的三年过渡期内申请毕业论文。
②除免考课程外,其他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申请毕业论文。(包括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专业计划调整的老考生,包括所有符合替代原则的课程,都取得了合格成绩,可以申请毕业论文。
3.申请自考免考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申请豁免,选择专业和所需的豁免课程,填写豁免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后保存并提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提交豁免材料并接受考试。通过初步考试的考生必须重新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申请豁免,完成注册。免试课程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缴费。
4.申请毕业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后选择专业和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自动毕业条件,筛选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同时在线验证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的先学位。如果他们不符合条件,他们将终止申请。如果考生对平台显示的结果有疑问,可以在现场确认阶段将结果添加和修改到市、区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申请。如因其他原因申请失败,考生应将原始相关材料带到市、区招聘办公室,作为添加依据,说明具体情况,等待核实。通过网上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区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重新登录毕业申请进行网上支付,完成毕业申请的注册。通过网上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区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重新登录毕业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毕业申请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缴费。
)辽宁省自考网上注册时间安排
以下公告时间为辽宁省招聘办公室服务器的开放时间。各市、区招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为准,逾期不予处理。
1.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每天8:00-22:00)。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每天8:00-22:00),老考生理论课报名。
2.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4日(每天8:00-22:00)。2018年6月26日至7月4日,新生现场确认。2018年6月26日至7月4日(每天8:00-22:00)报名新生理论课。
3.实践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4日(每天8:00-22:00)。
4.2018年7月9日22:00前,网上报止日期。
5.2018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考生在线注册和免试申请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7:00。网上支付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00至9月10日17:0,2018年9月3日9:00至9月16日17:00,2018年9月17日至9月26日,审批结果反馈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9时至10月12日17时。
6.2018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0日17时,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网上支付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8日17时。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1日,全省复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时至1月31日17时。
六、辽宁省自考规定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辽宁省自考规定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人外,还应携带2人B除铅笔、黑色笔迹签名笔或钢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无盖橡胶外,不得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退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具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绘图内容的专业考生可携带绘图仪器和绘图工具参加专业课考试。考生应按要求认真、完整地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相关内容抄写在卡中规定的区域。如果他们不按要求填写,考试成绩将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
修改决定)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以拘役、管制、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八、辽宁自考转考办理
1.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
2018年8月13日至8月19日,考生网上申请转出。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申请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申请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
2.转移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2018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转学考试。
考生办理转移手续时必须携带的证件:转移到其他省份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门票、转移地点门票和我省成绩通知;转移到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门票和成绩通知。
3.省外转入确认的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
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每科报名费5元(辽价函201636号)。考核费用在考核前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即自考免考费为30元/生,自考毕业生考试费为5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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