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道德、智力、身体、美丽,选择最佳录取。江苏省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科目和学术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上海、浙江、山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高考科目要求,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科目要求。
2020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TianpingCollegeofSuzhouUniversityof
Scienceand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国标)
江苏省教育厅上级主管部门
办学水平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颁发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生,颁发国家认可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道德、智力、身体、美丽,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招生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招生问题,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考试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审核招生结果等具体招生事项。
第六条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录取原则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合理确定省、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省级学生来源等因素。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年度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整学生的不平衡,严格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注册条件
1.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注册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考试。
2.健康要求: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的通知》。
3.高考外语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考生;其他专业,进入学校后用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认真申请考试。
4.申请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好。
5.江苏省考生学术水平考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专业七门学术水平考试科目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普通专业两门选修考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C。
6.江苏省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科目和学术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上海、浙江、山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高考科目要求,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必须满足专业志愿者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普通艺术专业分批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招办协商确定考生档案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按志愿招生。如果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公开征集,未完成的计划将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总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名。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省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
5.江苏省第二批考生选修考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考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投档成绩加4分,AA者加3分、AA者加2分、AB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以下简称排名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名。
6.普通专业录取方法
⑴江苏:根据排名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排名相同,按档案排序,然后按等级排序相同,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如果仍然相同,根据汉语、数学分数和附加分数,然后相同,文科考生根据汉语(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科学考生根据数学(不含附加分)、汉语、外语分数从高到低。
浙江等按专业备案的省份,按实际备案到各专业的考生人数直接录取;
2.上海等按高校专业组备案的省份,按实际报考专业组的考生人数录取,同一专业组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已满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者调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仅限于同一大学专业小组。我校选修科目要求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大学科目组之一,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其他高校科目组同分志愿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如果上述两类科目组再次出现相同情况,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被专业录取。
3.其他省份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如果分数志愿者相同,数学分数高的理工科优先;文史分数高的优先。
7.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1、音乐:按省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考生成绩符合省相应批次备案要求,按专业成绩排序,按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如果相同,文化分数高,中外总分高。
2.美术: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成绩符合省相应批次备案要求,按专业成绩(省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得分,按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原则录取,如专业成绩优先,中外总分优先。如果所在省在备案时按比例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转换为综合分,则按转换后的综合分进行排序。
第四章附则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考试和体检。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经核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录取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学费和住宿费按照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渠道申请入学,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和学生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贴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招生网络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招生规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专题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保留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专项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章程公布之日起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二○二○年六月
苏州科技大学是天平学院吗?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苏州科技学院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为四年。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位于苏州古城西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江苏省最早的独立学院之一.此外,苏州科技大学是苏州科技学院.
你说你是苏州科技学院没关系,也不会妨碍任何人.仅从2008年开始,毕业证书就会表明你毕业于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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