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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网近日发布
《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对学士学位授权授予、
学士学位管理等作出进一步规范
其中提到
学位授予单位
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文件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同时,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附则还提到,“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消息发布后,有不少网友并没有理解“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区别。
那么,到底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
据悉,第二学士学位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的一种,与培养研究生一样,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仅要通过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还要求报考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1987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提到,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这和双学位有着本质的区别。
双学位指的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一般视为本科学历文凭。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部分省份有所认同。
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对于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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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蓝运良
三审:魏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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