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调查期。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毕业证书刚拿到,但还没找到工作。学校已经催促了几个月的就业协议就随便签了。这是因为学校提高了就业率因。这与未来的工作无关。没有人想要没有就业。已经取得注册证书的教师催促我提交就业协议。我计划参加公务考试,但没有就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毕业后,学校老师催促我们签订就业协议。我该怎么办?
如果学校根据毕业生签署的灵活就业登记表或就业证明提交就业信息进行派遣,则与签署三方协议的性质相同,就业信息将上报登记证,影响毕业生考试制度和应届毕业生身份。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的缩写,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权利义务的书面表达,可以解决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向单位报到(凭《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全国研究生登记证》)和用人单位正式收到后终止。
三方协议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调查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在第一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作类型的工人。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我们大四的学生还没有找到工作。为什么学校要求我们支付就业协议或单位的收据?
学校就是这样。交了就业协议后,学校的就业率不会上升,但在线报告和宣传学校的就业率后,有时不支付,但也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吓唬你。如果学校在追,让家人和亲戚帮忙找个单位盖章。最重要的是找一份好工作。不要太在意学校。祝你早日找到理想的工作!
毕业证书刚拿到,但还没找到工作。学校催促了几个月的就业协议
随便先签,就是学校提高就业率,和以后的工作无关,没人想再签
没有就业,已经取得了登记证,老师催交就业协议等。我计划考公务,没有就业。但
档案发回户籍所在地市人才中心;
随便盖就行,不影响全国造假;
不知道,既然有报到证,应该没有后果;主要是拿报到证;
一定要报道。无论登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如何,拿着毕业证书离开,都会在你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申请公务员、结算、计算服务年限、积极等级、晋升调用、婚姻、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许多毕业生在档案中没有注册证书,有些是毕业后十年甚至三十多年的麻烦,这直接影响到晋升、职称评定和人事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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