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对象应当在东莞用人单位实现第一次就业后一个月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立即返还)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以后每次变更就业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东莞高校社会保障补贴个人
目前还没有规定要取消这项政策,这意味着还有补贴,规定到2015年12月31日。2008年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学生必须在东莞就业籍学生在东莞就业为毕业后3年内,最长24个月。不需要在同一家公司购买一年的社会保障,只需在东莞购买一年的社会保障,但每次变更就业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工作单位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具体规则如下:
一、津贴对象
对于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已在东莞注册并毕业后返回东莞就业的)在东莞企业、个人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津贴。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中等学历毕业生,包括中专、中职、中技、普通高中。
二、津贴条件及津贴期限
津贴对象自毕业后三年内,在东莞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后,可申请补贴,最长补贴24个月,自毕业后三年内。
三、津贴标准
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及以上800元/月。
四、申请津贴提交的材料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二、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3.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东莞市学生学历确认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不同企业工作的,提交相关劳动合同);
5.《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津贴申请表》
6.社保缴费凭证。(申请津贴期内,保险期限小于实际就业期限的,必须附用人单位就业证明。(申请津贴期内,保险期限小于实际就业期限的,必须附用人单位就业证明。附样式。)
(二)成人大专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3.学历证书鉴定(验证)证书复印件;
4.取得成人学历前相应年限内的毕业证明:
1、本科毕业生提供:全日制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前五年内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大学毕业生提供:全日制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前三年内的相关证书。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不同企业工作的,提交相关劳动合同);
六、《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津贴申请表》;
7.社保缴费凭证。
7.社会保障缴费凭证。(申请津贴期间,参保期限小于实际就业期限的,必须附用人单位就业证明。)
(三)中等学历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3、市外技术中学生应提供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东莞学生学历确认证书复印件(市毕业生学历证书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核实);
6.社保缴费凭证。(申请津贴期内,保险期限小于实际就业期限的,必须附用人单位就业证明。(申请津贴期内,保险期限小于实际就业期限的,必须附用人单位就业证明。
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复印件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原件。核对原始资料后,立即交还给申请人。
五、申请津贴的程序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有效信息;
2、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3.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将申请人的相关验证材料移送有关单位进行验证,并在验证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经批准,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汇总各镇(街道)当期情况,集中在东莞就业服务网公示,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宣传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补贴时间、补贴金额等,宣传时间不少于7天;
5.公示后,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分配给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宣传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补贴时间、补贴金额等,宣传时间不少于7天;
5.公示后,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分配给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说明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津贴。除追回补贴外,5年内不得申请东莞学生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津贴。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的原著〈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请办法〉通知(东劳〔2006〕23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的原著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的操作办法通知(东劳〔2009〕同时废除45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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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毕业生补贴怎么办?
对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12个月内,在东莞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劳动一年以上。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具体政策如下:东莞市发布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
具体政策如下:东莞市发布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申请受理补贴的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适用人群:
在东莞定居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12个月内,在东莞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并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
本办法所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在东莞定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及以上);
(二)在东莞定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申请受理补贴的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申请补贴的材料: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原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原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会保障卡异常人员应提供个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提醒:当然还需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启动征网办理)
申请和发放补贴的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2)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初步审查,并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查。
(3)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审计结束后,镇、街道(公园)财政分局将向申请人的东莞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拨付应届大学生就业补贴。
请注意,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
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包括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聘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估补贴七类。
就业补贴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同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促进就业创业。
一、毕业生工作一年后有就业补贴吗?
自2009年起,2008年(含2008年)毕业的本地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给予的就业补贴由每人每年2000元调整为: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工作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两年补贴。
二、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有哪些条件?
并非所有大学生都能获得就业补贴,各地的就业补贴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大专院校、高职院校等机构的应届大专、本科、研究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登记失业。
三、如何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设立的失业保险机构受理大学毕业生领取失业补贴的申请,审查确认资格,核实失业补贴,负责发放失业补贴、调查统计和服务。
东莞户籍通过成人高考函授大学2010年毕业,现在可以申请学历补贴吗?
这取决于你当地政府的正常情况。一般来说,学历没有补贴,部分国家单位工作人员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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