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于9月组织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通知,3。对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系)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部
2016-2017学年
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通知
各学院、学系:
为支持和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鼓励研究生致力于学术,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的精神,学校将于9月组织2016-2017年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二年级以上符合我校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定要求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
5.学年注册正常完成,而且目前的学籍状态是注册学籍的研究生;
六、本学年已缴纳学费;
7.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术奖学金评选资格,停发学术奖学金:
(1)中途退学;
(2)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的;
(三)申请材料虚假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缴纳学费的;
(5)学术不端行为;
(6)行为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损失的;
(7)两门以上课程未取得学分的;
(八)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的,受到纪律处分。
三、评价方法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矿业大学研究生)〔2014〕10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研究字)〔2016〕11超过学校分配总额的前提下,各学院可以结合学校文件精神,制定适合学院的学术奖学金细则(包括等级、比例、金额等)。,并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申报、提交等相关材料的工作安排
1.各培训单位应在9月18日前向学生工作办学生创业教育与发展指导办公室(南湖体育馆)提交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规则B117);
2.研究生申报。符合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条件的研究生应在9月18日前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系)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部。符合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条件的研究生应在9月18日前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系)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人的,视为接受最低学术奖学金。
3.各培训单位对材料进行评审和提交。各培训单位根据奖学金比例和研究生个人申请,根据学术奖学金评估实施细则组织评估。初评结果必须在本单位以网络等形式公,无异议后,9月30日前,向学生工作办学生创业教育与发展指导办公室(南湖体育馆)提交以下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B117):
(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汇总表》(系统导出);
(3)研究生奖学金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培训单位应通知所有合格的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当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取消欺诈资格,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获得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助学金和其他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对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单位宣传阶段向本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上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回复。
3.对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单位宣传阶段向本单位评估委员会提出上诉,评估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学校宣传阶段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估领导小组提出裁决。——中国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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