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七条**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
长安大学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并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本章程根据学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安大学。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安大学。国家标准代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部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建设的教育部、全日制公立本科、国家世界级学科建设大学、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和111计划成员大学。
第三条颁发证书:符合规定年限内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科技文史、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国家专项、大学专项、护送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招生等。
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长安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合作开设的道路桥梁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教育项目。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符合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爱尔兰都柏林大学颁发的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长安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长安大学招生办工作机构,长安大学招生办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招生工作由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教育部统一领导长安大学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开展省级招生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长安大学注重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的公平,优化学校学生结构,考虑省考生人数、学生质量、专业就业等因素,确定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长安大学注重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的公平,优化学校学生结构,考虑省级考生人数、学生质量、专业就业等因素,确定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以招生计划总数的1%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学生素质,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1.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备案成绩(教育部规定的国家政策加分不超过20分)。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高校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以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计划为准。
2.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考生将根据考生的备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的,可以自愿征集。未完成的计划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批次进行征集。如果志愿者征集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者排队原则备案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备案结果和体检结论调整录取,直至录取金额满;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出。
4.申请成绩相同的,按数学、汉语、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公布综合质量评价计划的省份,参照考生的综合质量评价信息选择最佳录取。
浙江上海只录取与专业要求一致的考生。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定科目的成绩要求必须符合BB。
5.学校普通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并执行学校补充规定。
7.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分别发布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推荐学生等小类招生项目的招生手册或实施办法。艺术专业不组织学校考试,以省(区、市)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为准;戏剧影视(分流专业包括广播电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高考成绩达到普通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批省按独立招生线)。体育社会体育指导管理专业按省(区、市)备案成绩录取,同时根据体育省统一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进行选拔。
8.申请建筑学(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艺术基础。申请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备案规则执行,学校对口试不另行要求。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工程实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类。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教学。外语统一考试语言为非英语考生,认真填写专业志愿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大规模招生,按专业招生后按专业分流方式进行专业分流。大规模招生计划每年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络上公布。学校对大类招生和专业分流进行改革调整的,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了以学生成长为目标的激励机制,以及全体员工、全面、全过程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理工外语和体育专业学费4950元/人学年文史、民族预科专业学费385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元/人艺术(环境设计)专业学费9900元/人学年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7700元/人学年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元/人学年。住宿费650-1200元/人学年,新生到校后按实际住宿安排收费。
若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以学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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