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人面前发表未婚声明,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未再婚声明,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和我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怎么办?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经文件生成地公证机关(或具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二、再到国外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中国驻国使领馆认证。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婚姻、未婚、未再婚和离婚。
1、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前,无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人)出具的结婚证明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中国传统习俗结婚。
2、未婚公证
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人面前发表未婚声明,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未婚声明的格式如下:
未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市××路/街/镇/镇/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没有在任何地方与他人登记结婚.
我保证上述声明是完全真实的,如果真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证,申请人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提交公证处。公证处应当出具与原件一致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
3.未再婚公证
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未再婚声明,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和我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声明的格式如下:
未再婚声明书
特别提示:
(1)未婚声明公证、未婚证明复印件与原公证、未婚声明公证与原实体审查公证不同,外国使用机构可能不采证;
(2)声明人作虚假声明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2003年10月前离境的当事人未婚、未再婚的,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部门可以出具未婚、未再婚证明,公证处出具未婚、未再婚证明。
4、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离婚证明、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生效证明应附在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上。
案例:
四川女孩秀娟打电话给我们的报纸,说她将在今年年底和外国男友一起回家登记结婚。
(一)婚姻状况证明由个人声明代替单位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应当出示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和证明。
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应当出示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等证件和证明。
因此,中国公民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证明简化为个人声明。
(2)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程序的变更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程序的变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了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形式,实体公证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需领事认证。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需领事认证。
二是国内涉外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与上述相同的单身证明公证形式。
不同之处在于,此类公证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一是由中国外交部认证,代送文件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件使用国驻华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
由于部分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国内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成为替代形式之一。
二、送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类型及其公证认证程序
鉴于上述变化,建议中国公民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前确认以下事项:
(一)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类型和公证形式
目前,各国对单身证明的类型和公证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当事人应当确认以下形式:一是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实体公证;二是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婚姻登记证明一般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因为这些证明只反映了婚姻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不反映国内法院的判决、丧偶和国外婚姻离婚记录,不能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单身证明。
(二)注意确认单证公证是否办理领事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用户需要先认证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因此,如果文件使用国要求认证,一是中国外交部认证,代表文件使用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二是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表文件使用国驻华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
到目前为止,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其他国家单方面免除了中国送往该国的公证文件的领事认证程序。
关于涉外婚姻的出生证明!??结婚到国外的兄弟姐妹们
关于涉外婚姻的出生证明!??结婚到国外的兄弟姐妹或认识的大神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才能和外国人结婚。候没有这个怎么办?求大神解答
也就是说,当时不像现在一样
出生在医院,所以没有出生证明。但如果当时有接生员给你接生,现在接生员还没有去世,你可以找到他签字盖章的证明!推荐你读《凡四训》,相信你会受益的!【命自我造
《凡四训》,又称《命自立》,是中国明代袁先生。他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终身知识和修养,教育子孙后代,教育儿子袁天启,了解命运真相,明辨善恶标准,改变迁善方法,行善积德谦虚。他早期验证了命数的准确性,后来进一步了解了命数的起源,知道人们可以掌握自己的未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在他的余生中,人们完全可以立命,自求多福。然而,仅仅知命安命是消极无益的;自强不息改变命运的立命之学是积极有益的。范先生以自己改变命运的经验出现;阅读可以让人们思想开放,信心和勇气倍增,渴望效仿范先生,改变自己的命运;这真的是一本罕见的好书,有利于世界,改变社会氛围。【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如露如电应如观
外国婚姻登记完单身证明可以去他们那里复印吗?
既然结婚了,就不再是单身了。介封纸叶沉马序绿色食品群不应具备开单身证明的资格。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明?
我来自牡丹江,男朋友来自英国。现在我们在上海。如果我们想结婚登记,我们必须回到家乡吗?假如要回老家
需要哪个部门联系相关事宜,需要哪些相关手续和证明。我想更详细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外国人、外国人、定居中国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和海外人员自愿结婚、再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和海外人员协议离婚,男女必须同时向当地民政局外国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结婚,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以下证件必须分别持有:
(一)中国公民
1.户籍证明(户籍簿、身份证);
2.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国华人
1.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我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或临时到华入境、居留证;
3.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中专、大专、本科生在留学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学生(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术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明需经中国驻国使领馆认证,或由中国使领馆直接认证)。其他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学生(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术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应由中国驻国使(领事馆)或使领馆直接认证)。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向当地民政局外国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3.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你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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