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场区各市(州)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发布〔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条例》),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艺术、体育、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业教育教师、残疾学生、护送学生、青年班、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综合评价录取、中等职业教育考试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收集相关信息。
二、注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甘肃省户籍考生出生后首次在甘肃申请户籍(身份证号前两名为62)。户籍从未办理过其他省份的迁移手续,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需要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在我省高中连续三年有完整的学籍,在学籍学校实际学习。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我省注册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在注册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三年(自2025年高考起)。
(3)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农民工子女,按照《关于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计划》(甘教育部)〔2012〕216号)执行。
(3)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农民工子女,按照《关于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计划》(甘教育部)〔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下同)的农民工必须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子女,父母双方必须持有我省合法居留证,居住三年(截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在注册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三年(自2024年高考以来);考生必须连续三年具有我省高中状况,并在学校实际学习。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应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4)父其他省份工作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甘肃永久居留,首次在甘肃注册,考生持有相关人员户籍、省级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生身份、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和综合评价信息,可申请在户籍县注册参加高考。
(5)考生随父母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至甘肃常住户籍,并将高中学籍转入我省,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学习,出具相关证明后,不受户籍、学籍年限的限制。
(6)考生作为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有我省户籍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在学校实际学习。
(7)中等职业学生可职入学考试或普通高考。
①甘肃省普通技术中学(含中学)、职业技术中学(职业高中)、成人技术中学、技术学校实际学习的毕业生,可以按照同等学术能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入学考试。
②非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有户籍(即出生后首次在甘肃申请户籍,未转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得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入学考试,但可以按照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农民工子女条件的中等职业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入学考试或按照同等学历申请普通高考。
(8)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凭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或者普通大学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3.在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欺诈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考并在暂停期间的;
5.未成年人因违反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户籍迁入我省外省的考生,目的是升学。
7.已在外省报考普通高考或拟在外省报考普通高考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的考生进行核实和清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2年11月1日至25日,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进行。报名分为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考试由各市(州)于2022年11月10日后安排。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注册网站www.ganseea.cn,阅读《2023年高考报名流程》,按流程完成报名。
(2)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考生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登记资格考试,取得考生号码、拍照、打印相关表格。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书或同等学术能力证书;随行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居留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考生随父母转移安置、工作转移的,还需提供父母单位的工作证明。残疾考生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
(二)普通高中往届学生、学历相同的考生、社会青年、现役军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者指定报名点办理。
(三)非我省户籍农民工子女在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以往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考试有效,必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社区出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外省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4)中等职业学生必须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簿)等证件到学校办理。学校汇总后,应持介绍信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考试由考生所在学校、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考试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考试,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6)严格执行我省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连续三年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区域县(市、区)户籍;连续三年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学籍,并在学校实际学习(户籍、学籍截止日期至2023年8月31日)。
(7)申请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甘肃农村注册,并连续三年以上在当地注册。
(7)申请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甘肃农村注册,并连续三年以上在当地注册。其他条件按当年的招生政策执行。
(8)申请少数民族预备班、民族班和享受少数民族护理政策的考生必须有我省户籍,高考必须返回户籍登记,考生自己的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政策执行。
(9)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甘政办公室)〔2012〕201号)执行。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兰州市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体检、考试。
(十)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片。
(11)考生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要求拍照确认。地方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今年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期间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隔离状态的考生,可以向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考生要继续关注报名地疫情防控情况,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
(12)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五年),一份留存考生。
(十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欺诈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考生信息提交(略)
(一)加强报名信息收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执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备案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仔细检查身份证号码、姓名、国籍、学籍、实际学校、户籍等信息。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摄影师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加强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摄影师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应加强对考生的在线报纸培训,减少考生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造成的错误,有效提高普通高考注册信息收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收集内部控制
加强注册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流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报告数据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和采集软件仅限于考试招生,未经许可不得变更或传播。严格执行谁签发,谁负责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相关中学应严格管理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注册信息及相关信息,严禁泄露,防止被犯罪分子使用。
(一)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发布的《登记工作条例》。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国家组成部分,审查烈士子女、公安模范、公安牺牲、一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残疾人警察候选人的优惠照顾资格;负责外省农民工的居留证审查;教育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历和相关学历;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注册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的注册资格执行政策和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农民工子女的登记资格和各种专项资格经审通过后,各地应结束考生的考试
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供给县(市、区)级残疾人联合会,并配合县(市、区)级残疾人联合会确认残疾考生身份和信息验证。
(4)未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避免错过注册期限;考(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学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使用上一年度资格考试材料。对能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要求考生重复提供。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应提交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全面审核。考生的学籍和户籍考试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地方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审核确认考生填写的内容,共同检查考生报名资格,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
资格审查和信息收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加分特征项目及具体分数〔2022〕1号)和关于印发的
通知(甘招委发〔2020〕《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规定》
通知(甘教发〔2018〕43、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印发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相关要求。除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收集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惠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收集,以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烈士子女加分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执行。烈士子女加分
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执行。
考生可以申请多个合格的特征项目,但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个护理加分特征,只能在备案时获得最大分数。截至2023年2月28日,考生信息收集有效期。
十、报名费
按照《关于高校招生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准》(甘发改费〔2010〕191515号),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
十一、工作要求
高考报名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疾控等部门,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是高校招生的开始和基础。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生委员会和中学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政策,制定登记规则和信息收集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原则上,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解决;超同级处理权限的,应当向上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及时反馈考生结果,不得逃避责任,提交冲突。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高考招生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注册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了解,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能够按时注册。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高考招生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注册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了解,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能够按时注册。不符合注册要求的,耐心向考生解释。手续不完整的,应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加强对高考报名人员的培训,充分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真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计划和其他省籍子女报名政策的解读,引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三)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高考报名作为高考招生的主要环节和基础数据收集源,对保证高校招生后续工作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尽快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完整使用。加强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加强防火墙,有效防止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4)准确收集各种报名信息
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国家、实际学校、户籍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审查、学校注册、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按照规定的信息收集标准、资格考试要求,必须逐一检查考生身份,严格防止考生数据信息遗漏、李戴、确保各种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改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五)严格规范资格审查
各级招聘委员会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制,按照分工责任和地域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资格考试各环节的主要责任,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坚决落实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在报名期间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注册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考试机构将重复所有注册数据和非法注册筛选,欺诈、欺诈注册资格或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一旦核实,依法取消考试和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录在考生电子诚信档案中。对资格认定、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调查制度,在登记过程中出具虚假登记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加高考移民活动、销售户籍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相关责任人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坚持把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普通高考各环节的工作方案,加强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提前公布高考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方法和防疫措施。确保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考试表
3.非甘肃省户籍农民工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资格考试表
4.甘肃省普通高校同等学力考生资格考试登记表
5.甘肃省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6.甘肃省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
甘肃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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