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第六条浙江省招生代码13288:0122。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九条办学地点(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注册方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
招生人数
选科要求
纺织类
物理/化学/技术
(一门符合要求即可报考)
1.纺织一年后,学生将独立选择转到纺织工程、服装设计和工程专业。
2.男女比例不限。
3.外语语种无限。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2021年3月3日至3月21日;
2.书面评价:3月22日至3月31日;
3.4月1日至4月11日费:4月1日至4月11日;
4.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4日至4月17日;
5.考生报名考试时间:4月18日;
6.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以往学生的高中入学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水平和新高考改革后技术科目水平的,以科目最高水平为技术科目;
2.学术水平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均在D等以上,此外,所有科目的学术水平测试总分为65分以上,高中综合质量评价为B级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综合质量评价为P级以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报考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申请。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ypc.edu.cn/)注册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后使用A4.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必须扫描(要求)JPG格式)上传注册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如图片内容模糊,审核不合格,责任自负。
具体扫描上传材料如下: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在系统中,本人签名,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正反分开上传)。
资格审查
1.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和中学综合成绩,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价。
2.学院根据书面评价结果,根据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取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质量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时入围)。如果申请人数少于专业(类)招生计划的5倍,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入围综合素质考试。
3.注册资格书面评价方法:综合评价分为百分制。学术考试成绩占90%,中学综合成绩占10%。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转换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缴费
学院对取得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收取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
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
3.支付方式:通过资格考试和书面考试的考生需要登录个人报名系统,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完成报名工作。缴费截止日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学院不接受现场支付。
打印准考证
2021年4月14日至4月17日,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五章综合素质测试和录取方法
综合素质测试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详见准考证及现场公告。
2021年4月18日。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候选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考试前抽签确定考试室。
3.测试内容和形式: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专业潜力和创新能力。
综合质量测试结果以面试结果计算,满分为100分。在综合素质考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三位一体招生资格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入围)是专业(类)招生计划数量的4倍。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提前录取。
报考高考时,合格考生必须先报考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类)相对应,否则无效。
:学院根据专业(类)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备案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排序。单项顺序为:综合素质考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排序。
具体的综合成果转换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术水平测试成绩(转化为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转化为满分100分)×60%
学术水平测试科目A等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如果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专业(类)招生计划人数的110%(按小数点进行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放弃处理)。
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政策。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按照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认真处理考生的欺诈行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注册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注册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3)冒名顶替入学,被他人录取或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录取、学校相关专业不录取,学校及相关专业不录取。
第六章入学审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必须在登记日前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按教学培训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教学培训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第二十五条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
传真:0575-88325662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而定,保留调整相关评估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的权利。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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