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可以签署家庭无房地产承诺书,不再提交无房证明;已取得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需要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5月1日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
推出十项户籍业务便利措施
并详细说明
资料图片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1.取消无房证明
在办理户籍业务时,群众可以签署家庭无房地产承诺书,不再提交无房证明。
2.取消居住证
群众可以提交电子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实际居住地址,不再提交居住证。
3.取消契税完税证明书
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要求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4.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
不能提交出生服务证明,落户后通知卫生部门。
5.不合法固定住所的群众
您可以选择在直系亲属和好友的房地产地址上定居。
①业务包括市外迁入和市内户口迁移。
②申请人实际上可以住在不落户的房子里。
③本市无房地产的人可以在直系亲属的房地产地址上立户或入户。凭业主现场签署的同意书、无房地产承诺书、亲属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手续。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和孙子女。
④本市无房地产的人可以在朋友房地产地址的户口入户。凭业主现场签署的同意书、无房地产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市内迁移仅限单户,不包括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户口。
6.容缺后补的规定
①申请人应当填写《户籍业务补充材料承诺书》,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者面对面提交补充材料,减少群众跑步。自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验收时间。
②逾期未填写材料或者在承诺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承诺时间后20个工作日内收回提交的材料。逾期不取的,公安机关可以销毁材料。
7.容缺处理规定
①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共享资源等方式核实具备和缺乏辅助材料的户籍业务,无需提供所需材料。
②以下户籍业务实行容缺:
(1)军人转业、独立就业、退休安置、士兵安置结算的,警方通过人口信息数据库确认注销户口的,不再提交注销证明。
(2)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警方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确认房屋标准地址与房屋产权证上的门牌号一致的,无需到派出所找社区警方出具房屋标准地址二维码。
(3)户籍业务需要提供毕业证书的,由于毕业证书丢失,申请人在薛鑫发布了《教育部教育证书电子登记表》。警方经现场核实后,不再提供毕业证书。
八、建立互联网户政服务绿窗
群众通过互联网申请的户籍业务不需要排队。市局、分县局、派出所设立绿色窗口,群众通过互联网户籍业务审核后到窗口不排队。
9.建立绿色通道
为申请落户现役退役军人及其亲属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10.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①为老年人提供、引导等服务,建立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
②建立无健康码通道,方便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进入户政接待大厅和派出所办理业务。
③社区或社区警务室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户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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