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图片
学校原则上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3.省级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上一年度招生情况,学校根据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最佳录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按照第一专业自愿录取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学校部委码:
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4.校址:山东软大道1号,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
6.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7.办学水平:本科、专科:
8.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按照当年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9.主要办学条件: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9.主要办学条件: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占地面积52.85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9.7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52.93万元;图书馆藏书88.07万册。构建由实体实验室和在线实验资源组成的实验平台。网络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校级研究所、1个国际合作研究所,193个校外实习培训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业中心为国家大众创业空间。
二、招生计划说明
1.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各类招生计划。
2.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招生计划,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上一年度招生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合理发布。
4.外语要求:所有专业无语言限制。除日语专业入学后提供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招生人数为准。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1.毕业证: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取得最低总学分要求,德、智、体、美、劳满足毕业要求,可获得成都东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成都东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等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局备案的标准收取。
2.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商务英语、英语、日语、医疗信息工程·年,动画、艺术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元/人·年。
专业: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学费/人·年。
3.学生公寓为四人间,住宿费2000元/人·年。
4.学费退款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为学生提供以下奖励和助学金:
东软华天奖学金元/人·年
8000元/人国家奖学金·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东软控股奖学金1000-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年
七、转专业政策
新生入学后,可按照《成都东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专业经考核批准后调整,不另收费。
八、就业政策
1.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
2.鼓励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
3.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毕业生提供SYB创业培训;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和孵化平台,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九、录取原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确定备案比例。根据平行志愿的备案规则,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原则上则上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
如果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按照第一专业志愿者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志愿者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没有分数差异。当考生高考文化课程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总分,适当参考相关单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专业,直至满;不服从专业调整,退出。
3)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外语和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4)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艺术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与设计考生。
1)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2)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文化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对于艺术类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排名规则与生源省份的艺术类备案规则相同,从高。
4)对于艺术类实行非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已经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地区——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我校按照2020年六地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计划,向六地考试院提交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录取。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一号
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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