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就业手续指南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生提交就业数据;
第二步:院系审核;
第三步:学校审核;
第四步:省级审核。
业务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首次办理登记证
1.毕业后两年内
实施用人单位的,应当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手续或者证明材料。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2.毕业两年以上
毕业两年以上的毕业生,从未申请过登记证的,可以重新发回原籍地(户籍地)就业主管部门的登记证。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二、报到证改派
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毕业去向发生变化,可以申请《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交回原《报到证》。
2.上传与原就业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如果原来是升学,需要上传升学院颁发的未上学证明。
3.上传新就业单位的接收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证明材料)。无需上传就业单位的相关材料,即可毕业就业。
三、补办报到证遗失
1.毕业后两年内遗失《报到证》,在北疆就业网上申请报到证遗失补办。
2.毕业时间两年以上遗失《登记证》的,不予补发《登记证》,工作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现场出具《登记证》。
转:内蒙古教育发布北疆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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