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鄂教基)〔2015〕3)普通高中生在学习期间,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通过思想道德和公民素质,达到144学分,符合国家标准的,准予毕业。学校期满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毕业期满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学校要加强宣传,必须让全体师生明确毕业条件。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各地学校应检查毕业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本信息,并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同时,要清理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在办业务(如省内转学、跨省转学、跳级、休学等)。)和问题学籍,及时处理未处理的及时撤销核实不需要处理的。各地学校应在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更正、业务和问题学籍处理。5月31日以后,严禁修改和启动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学生毕业(毕业)后,不能修改高中原籍信息。请确保每个学生的信息准确。
三、做好学生毕业验证工作
1.完善学生课程改革平台信息。所有普通高中都应登录各课程改革子系统,完善学生的基本信息、综合质量评价信息和模块学习信息,4月12日前完成学生课程改革平台信息改进。学校应重点关注学生身份变动的信息,如借读生、复学生、外省转学生等,防止学生因信息不完整而无法正常毕业。
2.检查学生成长档案袋的信息。所有毕业通高中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平台上,所有毕业年级学生都使用原省网账号和密码登录(gzkg.e21.cn)我的档案栏目,认真核对湖北省普通高中生档案信息,包括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封面、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身份管理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身份记录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身体健康标准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信息。如果学校和教师检查学生信息错误并锁定,市、州、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解锁并退回学生档案进行修改和改进。如果学校和教师检查学生信息是否错误且已锁定,市、州、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解锁并退回学生档案进行修改和改进。学生检查正确后,应逐项确认上述七份档案,最终确认符合毕业条件的。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无法查看和确认毕业证书信息。
为保证系统运行效率,学生将在不同的时间和地区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工作内容和区域
4月13日-14日
系统关闭数据处理
4月15日-17日
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
4月18日-20日
武汉、黄石、十堰
4月21日-23日
随州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4月24日-26日
宜昌、襄阳、荆门
4月27日-29日
荆州、孝感、恩施州
4月30日
档案锁定
省教育厅将于4月30日锁定全省高中毕业年级已完成的毕业生学生档案和毕业证数据,锁定的学生档案和毕业证书数据将无法修改。请督促所辖高中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长档案袋和学籍信息的验证和确认。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尚未确认和确认的毕业证书信息,最终锁定全省高中毕业生档案和毕业证书数据。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尚未确认和确认的毕业证书信息,最终锁定全省高中毕业生档案和毕业证书数据。
3.打印学生档案表。学生最终确认后,学校将导出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A统一打印打印包装。纸质档案信息必须与国家学籍制度和高中课改平台上的电子档案内容一致。
4.颁发毕业证书。原则上,全省统一印制2015届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湖北省襄樊市高中毕业证模板(湖北开展2015届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工作的通知)》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3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