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专升本招生类型为成人,学习形式为函授、脱产、业余、夜大,招生对象无限。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章程。
宜春市幼儿师范高等院校升本率
2021年,宜春幼儿园高考录取名单公布,我校录取人数达到561人,比去年增加97人,录取增长率达到20.9%。
据报道,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学校为毕业生收集和发送招生手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骨干教师为毕业生提供免费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等公共科目考试指导和问答,同时为学生提供专门的自学室,营造浓厚的专升本氛围。
以梦为马,不辜负青春。
以梦为马,不辜负青春。在此,我们衷心祝贺2021年专升本考试成功上岸的同学!新学期即将开始。我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从新的起点开始新的旅程,不要忘记你的主动心态,学习成功!
高考是高职院校学生进入本科学习选拔考试的缩写,是中国教育体系中大学生进入本科学校或专业继续学习的考试体系。专升本有两种类型,统招专升本和社会类成人教育专升本。统一招生毕业证书印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招生类型为统一招生,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享受与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招生对象仅限于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分为自分为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网络教育(远程教育)专升本等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XXX专业或网络教育学院字样。成人教育专升本招生类型为成人,学习形式为函授、脱产、业余、夜大,招生对象无限。专业教师在线权威答疑
2020年宜春幼儿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宜春幼儿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宜春市幼儿师范院校招生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市幼儿师范学院普通专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总结
一、学校全称:宜春幼儿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专科学校
三、办学水平:高职院校
四、学制:三年
五、学校国标代码:
六、学校地址:
1699号(宜春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市·昌西大道66号(老校区)昌西文化产业园
七、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学生来源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发布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通过学校网站、招生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情况,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中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发布的2020年新生报名须知,最终按照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元/年)
学前教育
3710
早期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3915
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
空中乘务
舞蹈表演
7200
音乐教育
小学教育
语文教育
3285
数学教育
社会体育
英语教育
3490
商务英语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软件技术
开发智能产品
视觉传播视觉传播
美术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备案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备案政策和规定。服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
第十三条考生的意愿和录取顺序
1、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以考生填写志愿者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到低,对非第一志愿者考生分数差异没有要求,男女比例无限。
2、艺术专业省级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文化档案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优先,详见艺术招生章程。
3、体育专业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科、文史)排序;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参照理工科学科顺序先看数学;如果数学分数相同,看外语;如果外语分数相同,看中文;如果分数相同,看技术。
4、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本校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录取和录取
第十六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在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逾期报到的,按旷课处理,两周以上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含体检)进行复查。通过复查的,应当登记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由学校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制定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专业培训计划培训学生。通过德育考试、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允许毕业,并颁发相应的大专文凭。
第六章奖、助情况
第二十条学校为所有专业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各种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道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的最新标准。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贴息贷款政策,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最高8000元/年)提供助学贷款服务。学校设立特困生补贴基金,按学生人数5%的比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二十二条农村、县、镇户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前三年享受中等职业学费免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户籍学生前三年享受中等职业学费免费政策的比例为10%。
第二十三条全日制中等职业,前两年按15%的比例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极端贫困学生补贴、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七章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五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初中生可以在第三学年参加高考,选拔后可以直接进入省内其他高校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本科文凭。
第二十六条在校期间还可以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需的本科文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学校招生。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学校招生政策法规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不涉及的,以教育部、省教育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志愿者的参考,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宜春市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九章招生及信息公布
0791-(传真)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相关信息通过宜春幼儿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宜春幼儿师范学院怎么样?
宜春幼儿师范学院是一所专业的幼儿教师培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学校环境优美,现代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学校:
1.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占地1231亩,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93.02万元,收藏纸质图书近50万册。新校区位于宜春市教体新区,占地1092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投资17.8亿元。
2.教师。宜春幼儿师范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400人,其中副高以上90人,硕士以上132人。
3.学院设置。学校有9所学院和1所附属小学,包括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宜春幼儿师范学院可追溯到1906年成立的高安师范学院;1946年改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结构调整时更名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
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高安师范建制纳入宜春学院,建立宜春学院高安校区;2014年,宜春幼儿师范学院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宜春学院高安校区怎么样?
前身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已被宜春学院收编几年。所有的老师都是教中专的。自己想想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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