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均无法补原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丢失可以申请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或开具证明。
三、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流程:
1、理时间:每月1号-5号(节假日顺延)提交申请,一个月内理完毕。
2、理地点:教务处学籍科(南校区行政楼105)。
3、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中原工学院毕业、学位证明书补申请表》(一份);
(2)、原毕业、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以不提供)
(3)、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到学校档案室(复印毕业生高考招生时的“录取名册”(申请人所在页)的复印件(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4)、毕业证书遗失登报启事一份(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原件),启事中应声明原件及其号码作废;
(5)、两张两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后面写上名字)和电子照片
四、开具毕业、学位证明。
需按照毕业、学位证明模板填写打印,然后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科理。如果是2001年之前的毕业生,请先到学校档案室开具证明。
五、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上不符的,理时以原证书为准,否则不予以理。
六、若非本人理,请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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