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考招生的有关规定,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注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含中等职业学校)或具有同等学历(初中毕业3年,参加我省高中学历考试);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省内高校专升本除外),或者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
3.非应届毕业生在高等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暂停期间的考生;
5.因违反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所有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推荐学生、独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单一招生、青年班、省内外高职院校单一招生、省外残疾考生单一招生、五年制、大考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注册并收集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试、考核和招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试、考核和招生。
二、报考类别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理工、高职院校单考三大科目。报考艺术或体育的考生在选择文史或理工科的同时,必须同时报考艺术或体育;所有报考文史、理工科的考生均可参加我省2022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单考的考生只能参加2022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提醒考生报名时慎重选择。
三、报名时间
(一)省内应、前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艺术考试的省外考生,报考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省内高职院校专升本、省内高职院校五年制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30日。
(二)在省外学习的应该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的毕业生2022年1月20日完成报名工作。
四、报名地点
(一)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高中报名点负责西宁市以上四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其他高中报名点负责本校学籍和考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区招生办公室登记点负责以往高中生、省外高中生、跨地区应届高中生、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的登记工作,以及辖区内普通高校、五年制或32.转段考生报名工作(各高校招生办主动协调本辖区招生办完成相关考生报名工作)。
(三)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应届中职生在学校报名,报考普通文史理工科的应届中职生在户籍所在考区招办报名。参加2022年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2022年普通高考登记表,于2022年3月7日至15日到省内高职院校完成信息登记,并按照高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2022年春季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五、注册流程
(一)信息收集。
五、注册流程
(一)信息收集。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分步实施,具体如下:
1.各注册点提前收集考生身份证,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注册信息收集系统和设备,统一收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生成考生号码和在线注册初始密码,并及时分发给考生。
2.考生按照《青海省2022年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的要求,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1)准确填写考试科目,艺术或体育必须选择文史或科技;(2)考试区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类型、考生特点、贫困专项资格、思想道德考核意见;(3)个人学习经验必须详细、连贯、完整;(4)如实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不得有遗漏或空白。
3.收集考生的照片和指纹信息。申请艺术的考生必须于11月15日至25日到注册点收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以便参加省级艺术统一考试。其他考生可以暂时不收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只需向注册点提供身份证明,登录注册系统填写注册点生成的考生号码和在线注册初始密码,照片和指纹信息的收集时间根据当地疫情防治情况安排。
(二)网上缴费。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考生在网上提交前,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文化课程注册考试费为每学生每科23元,按5科收取(综合科目按2科收取);蒙古语言、藏汉语双语考生收取1科蒙古语言或藏汉语注册考试费;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外语口语考试费、高职院校单一考试费按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三)审核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收集完毕后,各考区招办将打印考生《高考报名表》,由考生本人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考区应严格建立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台账,并保留备查。《高考报名表》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统一上交考区招办。《高考报名表》作为考生经考生签字确认的《高考报名表》无效。各考区招生办公室应与报名点一起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全面审格执行A、B岗位制度,确保考生基本信息、资格类型、特点、贫困专项资格等所有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2月3日前,各考区招办完成本考区考生信息审核验证(省外高中生信息审核必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
六、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考试区招聘办公室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考试区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并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无效。2022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具体时间由考区招办合理安排。
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异常的具体判断标准的函》(卫生医管理便利函)〔2010〕76号)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考区招聘委员会应加强高考体检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选拔责任心强、专业素质优良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区招聘委员会应加强高考体检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选拔责任心强、专业素质优良的人员进行体检。严格把握标准,防止欺诈,确保体检结论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如无既往病史,则填写无,无空白)。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逐级向县(区)、市(州)招办提出复检申请,但仍不能作出明确结论的,由青海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体检结论应及时反馈给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4月10日前,各考区完成辖区考生体检表报省招办汇总。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体检信息不得申请复检,禁止任何人员更改。
七、资格考试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高考考生资格考试的主要责任是市(州)、县(区)招聘委员会。招聘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严格执行审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学习情况;考生户籍由公安户籍部门审核;考生民族成分变更的管理和审批由同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查残疾人考生提供的残疾证明和合理便捷的申请服务。考区招生办据考生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确定考生在青年报考资格。
(二)加强资格考试。
对以下10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证件的验证和比较,防止欺诈资格条件,防止和打击高考移民。
1.检查户籍从省外迁入考生的限报资格。重点检查考生本人是否符合青年注册条件,注册期限是否严格执行2022年6月1日(含)计算截止日期的要求,是否存在严格检查、灵活实施等情况,确保考生类型与考生注册资格条件完全一致。
2.核实省外考生资格。重点检查考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是否为省外户籍人员,是否符合省外条件,考生父母或监护人在省内有户籍迁移要求,省外集体班普通高中生检查其全学习经验、小学、初中是否一直在省外,其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工作单位等符合条件。考试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资格时,考生必须提供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实际学习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
3.核实牧区护理加分资格。重点检查考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在当地实际工作,在当地连续工作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年限要求,考生本人是否一直在当地学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行政专用章正式公函,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不得视为享受牧区护理奖励条件。
4.核实符合民考汉加分资格。重点检查考生是否一直在规定的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是否有实际学习,是否与当地汉族学生接受类似教育。
5.检查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二等功以上或者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重点检查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核实。
6.核实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资格。上述考生必须由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台湾省政府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7.检查残疾考生、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认真汇总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残疾证号、类别、等级),当地残联确认残疾考生身份并核实相关信息。其他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自行提供。考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军校青年学生招生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条例》中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有关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材料。根据考试情况选择相应的考生特点。
8.核同等学力核对考生资格。
8.检查具有相同学术能力的考生资格。重点检查考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出生后是否首次在我省定居,无省外迁移,初中毕业是否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6月1日
),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术水平的所有科目考试。
9.核实中职学生报考资格。省内户籍、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中等职业学生重点考察是否为正常年份毕业、实际学习情况,考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年户籍;省外户籍、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中等职业学生,重点考察考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年户籍(居住证)和实际学习情况;省外户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中等职业学生,重点考察考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年户籍、实际学习和毕业情况(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学籍和实际学习证书)。
10.验证符合贫困专项(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资格。
10.检查符合贫困专项(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资格的条件。2022年,我省针对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学生范围和资格
条件是: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中学、青海油田中学除外)实际就读三年,并具有学籍。农(牧)业家庭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农业(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市居民户籍,但其家庭成员仍从事农业(牧业)生产活动,提供村集体组织成员证书,或旧户籍簿,或土地经营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其原始身份证书(由中学和考试区招聘办公室审查原件和复印件),经考试区招聘办公室严格审查,有资格选择贫困专项计划。各考区应加强贫困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考试,特别是学校、户籍、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的考生,严格防止资格欺诈,确保符合相关条件。重点检查考生是否为农村户籍,农转非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考生实际学校和学习经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注册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各考区统计符合贫困专项(含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填写《青海省2022年贫困专项计划资格考试表》,经市、州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招生办备案。
(三)严格查处户籍变更考生资格。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生高考报名资格考试的通知》(青年教育综合〔2020〕267)要求考区招聘办公室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认真审查所有考生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确保户籍信息真实有效。充分利用全国户籍肖像网络查询系统等手段,加强户籍和身份信息的验证和比较,防止搭桥户(非直系亲属)、空降户(无迁移手续)、双户籍、超过时限的考生非法获得青年注册资格。加强重点环节的验证和验证。从省外迁入户籍的,应当查明迁入原因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迁移程序、迁移审批程序等。;属于补充户籍的,应当查明补充前是否属于当地户籍,原因是否符合补充条件,派出所调查材料是否齐全,补充审批程序是否齐全。考区招生委员会对情况复杂、特殊、难以认定的考生,应当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报市、州招生委员会或者省招生办公室。
(四)加强学籍、考籍和实际学习考试。省内应届毕业生的学籍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考籍由考区招生办公室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是否具有高中学籍和省内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并注明跨省转学、补办考籍等异常情况。按二五一三条件报考的考生,要认真审查在青的实际学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部分2513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小学毕业证书、每学年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身份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学校实际学习证书(所有学校);(2)初中毕业证书、每学年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身份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学校实际学习证书(所有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门票、成绩证书;(3)高中年度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身份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学校实际学习证书(所有学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认真审查省外考生的登记手续,未办理或者非法办理省外登记手续的,取消资格;违反我省高考政策、空学籍的,取消青年高考资格,由有关高中和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认真审查省外考生的登记手续,未办理或者非法办理省外登记手续的,取消资格;违反我省高考政策、空学籍的,取消青年高考资格,由有关高中和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严格公布考生信息。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高中学校在毕业班和校园的醒目位置公布考生信息,考区招生办公室在办公室、当地政府门户网站、考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当地电视台公布,宣传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高中、父母或监护人;省高校、五年直升机、高职院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等考生信息,宣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学校在正式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或确认考生信息数据时,必须同时提交信息披露材料。未按要求公布的考生和预录取信息不得作为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各学校在正式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或确认考生信息数据时,必须同时提交信息披露材料。未按要求公布的考生和预录取信息不得作为考试和录取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聘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登记工作,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加强人员和条件保障,确保登记工作安全、有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各考区招聘委员会要坚决贯彻生命第一、考生第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地方疫情防控安排,全面落实四方责任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教育考试组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省教育厅省卫生委《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组防疫实施意见及应急预案》〔2020〕191号)文件精神和各地疫情防控实际要求,科学制定高考报名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经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批准,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畅通考生信息联系渠道,提前公布各考点高考报名信息收集地点、方式、防疫措施等相关要求。为确保高考报名疫情防控无误,各报名点应安排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动、会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现场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确保师生安全健康,坚决守住不因高考报名而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报名前14天无省外居住史、接触史的考生,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一码(绿色信康码)、一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必须自行签字);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外居住史的考生,在安排报名前必须接受14天的医学观察。注册时,除提供一码一卡外,还应在注册前一周内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超过24小时)。报名时,除提供一码一卡外,还需提供报名前一周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各考区在报名前提醒并告知考生增强防疫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报名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四)加强考生信息数据收集管理。
严格按照信息填写和收集要求,收集和总结考生的身份证、照片、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加强信息收集的比较、审核和验证,防止考生错误报告和信息,确保各种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认真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收集流程,防止考生信息泄露。加强网络和信息收集设备的安全管理,实施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等措施,确保高考注册信息的绝对安全。
(五)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生本人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提供错误理解和纠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的,认定为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参与恶教组织,情节严重;(2)违反刑法、公安管理处罚法、刑事处罚或者公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如实填写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表现,内容全面、详细、规范。报名时,考生必须签署《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
(六)严格执行报考纪律。
各级招生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登记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注册资格,维护公平、公正、良好的高考招生秩序。加强省内跨区考生报名管理,各考区报名点及相关高校报名点不得接受指定范围以外的考生报名。杜绝以应届毕业生或以往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杜绝多地重复报名,杜绝大学生报名,杜绝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欺诈报名,杜绝冒名顶替者等不合格者报名。注册资格考试实行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调查制度,对玩忽职守、玩忽职守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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