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志愿者和学校专业计划的需要,安德学院只录取专业志愿者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安排专业,浙江省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
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北洋大学成立于1895年,1956年,全国高校系调整时,由原东北理工学院、西北理工学院、青岛理工学院、苏南理工学院的土木工程、建筑、市政系(科)整并而成,积累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工程、建筑、市政学科精华,时名Xi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建筑学院。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中国著名的土木工程和建筑老八校之一。1959年和1963年,学校更名为西安冶金学院和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59年和1963年,学校更名为西安冶金学院和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98年,学校转到陕西省人民政府。现为教育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建设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确保招生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
第三条学校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学位证书。
第四条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学校法定注册地址。现有雁塔校区(西安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和草堂校区(西安高新区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
第五条学校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护送学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定向就业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生办公室设有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学校招收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坚持质量第一、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学生的质量,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备案比例。非平行志愿者省份的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量的120%,平行志愿者省份的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量的110%。
第十二条学校在查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政策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备案条件的,只取最大分数,不得超过20分。根据考生的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江苏省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选拔等级要求为BC,采用先分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当备案结果相同时,参考考生选择的科目等级,依次进行A、B、C等级认定。根据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选拔等级。
第十四条浙江省考生根据备案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上海考生根据备案成绩和专业志愿者小组安排专业。当志愿者不能满足时,同一专业小组中包含的专业将被调整。
第十五条普通文理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
对分考生,省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者成绩排名的,按照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者成绩排名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顺序确定。
第十六条艺术专业录取:
1.美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通过美术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省指定的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志愿者顺序和艺术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符合备案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省统(联)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成绩选择进入档案的考生。文化课程成绩相同时,专业课程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第十八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取得相应的文化课优惠分数。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和文化课程成绩,根据考生的志愿者和学校的专业计划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与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定向招生、培训和就业合作,共安排30个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通过定向计划录取并签订定向培训和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本科学费由定向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支付学费,毕业后需要在相应的定向培训单位工作。
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言不受限制,但英语是学校各专业的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报考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需要有艺术基础,进校后组织艺术基础水平考试。
第二十三条根据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和意自愿转入其中一个专业,具体转学计划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符合专业培训要求的,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第二十四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以下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机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技、建筑电气和智能。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 0模式培训(学生可选择在第三、第四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教师共同授课。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第四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的学生,在澳大利亚期间按照南澳大利亚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符合两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执行2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新生资格考试和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科技4500元/学年,管理4500元/学年,体育4500元/学年,外语4500元/学年,文法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9000元/学年,安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800-1200元/学年。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勤工俭学、社会特殊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食品补贴等奖励补贴制度。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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