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签订试用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为。”
因此,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应当认定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陷阱二不交社保费
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出具书面承诺,表明员工自愿放弃公司支付社会保障,公司直接将社会保障支付支付给员工。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仅要承担补缴责任,还要承担社会保障基金应当支付的款项。
同样,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的协议也无效。劳动者实际领取款项的,应当退还用人单位后,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缴费比例补缴。
陷阱三转正后缴纳社保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有劳动关系,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陷阱4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部分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长达6个月。
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陷阱五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
为了节约成本,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给试用期的员工发工资或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陷阱六定额约定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定额约定加班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会计方法。
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天÷8小时x加班小时数。
△图片来源于南京人社微信
陷阱七交抵押物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部分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在上班前将身份证、毕业证、财产等部分证件作为抵押。当劳动者要求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时,因各种原因拖延或不返还抵押品。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以其他名义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产。如遇此类单位,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陷阱八,劳动合同复印件
为避免责任,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主动将本应由劳动者持有的部分交给劳动者,也不交给劳动者原件。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原件,侵犯权益时可能会出现维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原件并妥善保管。
(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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