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大学(国标代码)、本科、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科学校区)。
第三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郑州市中牟新城商都大道999号)。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与我校合作,位于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区)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接受学校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有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和监督学校招生。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表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决议,指导日常招生工作的完成。
第七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党委、行政、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来源、教师、就业、学科、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招生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制定省(市、区)、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招生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征集志愿者或调整到其他生源较好的省招生。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服从平行志愿投档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艺术预留计划用于学生较好的省份专业顺延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其他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专业不限于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理工科、文史考生录取原则。
1.在各省(市、区)(上海、浙江省除外)指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非平行志愿备案的省(市、区)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市、区)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市、区)或实行平行备案的,按照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对填报我校志愿并向我校备案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录取,理工科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录取。在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者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转移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退出。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备案的省(市、区),高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理的方式,优先录取申请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网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施考生专业志愿者清理方法。如果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根据分数顺序随机录取到计划不满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都被记录下来,他们将被撤回;如果考生报告的专业已满,不服从专业调整,将被撤回。
4.对于上海、浙江省的考生,我校在接受上述两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后,根据分数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艺术考生必须参加省(市、区)艺术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市、区)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宁夏回族自治区设有艺术招生专业考点的省份和艺术考生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
1.2019年,我校按艺术类录取,入学后按艺术设计学院和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分流方式进行专业分流。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
2.根据专业志愿者的顺序,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当于满分750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依次进行、英语、语文、数学排名录取。
3.在我校有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的省份(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贵州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如果我校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计划未满,优先考虑在专业志愿中填报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的考生。
4.对于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我校不在艺术设计学院和易斯顿美术学院进行专业调整。
5.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录取的省(市、区),如我校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计划未满,优先考虑填写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未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调整的考生。
6.除河南省外,第一学校志愿申请我校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申请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申请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第二专业志愿者以第一专业志愿者待遇。
第十九条 排名分数平行的考生,如果学校有预留计划,如果预留计划用完,普通文史考生按中文、英语、数学成绩录取,普通科技考生按中文、数学、英语成绩录取;艺术、体育考生按专业、文化、英语、中文、数学排名录取。
第二十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区)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生源省规定录取。
第五章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上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标准
2019年临时分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普通本科文科专业3400元/年,理工科体育专业3700元/年,普通艺术专业5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本科文科专业元/生/年,理科专业元/生/年;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软件)、网络工程(网络系统开发与测试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物联网)、软件工程]专业元/生/年。
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雕塑专业元/生/年,其他艺术本科专业元/生/年。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与我校合作办学:普通本科专业3700元/年。
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标准为:600~1100元/生/年。
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调整上述专业学费标准。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网站及电话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媒体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错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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