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依法招生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大学招生(以下简称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汉口学院前身为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于2000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将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转为汉口学院。目前有14所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工程、艺术等7个学科39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业。
第四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汉口学院学籍管理,武汉以外的学生可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汉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汉口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要类别。
第六条 学校招生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及其职责
第七条 汉口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招生的全过程。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汉口学院招生办公室,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和省教育部招生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招生办公室在全校教师干部中选拔招生人员参加学校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擅自招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了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省级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市招生实际情况,在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后调整部分省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各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国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经省(市)自治区教育部招生部门批准备案后,学校可以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专业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和安排以当年艺术专业招生手册和学校网站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学校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原则上,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写学校志愿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
第十七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根据志愿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没有专业水平差异。
第十八条 对于学校选择的省(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外,学校原则上按考生必修科目和学校选择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学校选择科目的高分优先录取。网上考生在学校选考科目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九条 符合省政策规定范围内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学校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市)自治区指定的普通艺术本科批资格线;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省级统一考试资格线(无统一考试省,认可学校专业资格线)。
根据湖北省招生办的统一要求,湖北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重上线的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者优先。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录取艺术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专业。
报考学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组织专业考试的,必须取得学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使用艺术省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照省有关政策执行。省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法为:文化分数×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言不受限制,但考生进入学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原则上,申请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是否参加口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文科专业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有同分,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报考学校理科专业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有同分,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有同分,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空乘专业在部分省份进行面试选拔。取得学校空乘专业资格的考生,由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高考英语成绩高的优先。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考试(包括体检)。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学校将处理差异,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艺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处理差异,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二十九条 汉口学院联系方式
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
传 真:027—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020年汉口学院自学毕业证样本图及汉口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已完成!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汉口学院自学毕业证样本图片(汉口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21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