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教育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正在制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作为珠海分校的组织者,经教育部批准,按照以下原则做好珠海分校的安排和发展:
1. 珠海分海校区并行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结束后,珠海分校逐步实现转型升级,整体并入珠海校区。
2. 过渡期间,珠海分校学生将根据相应的招生代码和校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过渡期结束后,珠海分校的权利义务由珠海校区承担。
4. 珠海校区建设有利于珠海分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和提高,为珠海分校学生的成长和深造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6月12日
【校对】杨远云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主要内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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