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和考试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4日-12月16日。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1.为保证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报名点刷第二代身份证收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无需收集已收集的信息),否则不能申请毕业。
2.申请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并通过考试。
3.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必须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考试和不少于4门本科考试的合格成绩才能申请毕业。
4.毕业考试及毕业证书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收集高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通知》(教育中心函〔2021〕125)有关规定,自2022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考试以来,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都需要现场收集电子照片(申请系统已完成配套功能),也就是说,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将不再用于今后自考毕业证的照片。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相关验证,利用信息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数据库等权威渠道进行图像比较,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相关验证,利用信息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数据库等权威渠道进行图像比较,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最近的电子图像文件(一般在毕业前一年内)。具体要求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关于印发的》〈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规范〉的通知》。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或国家教育系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3.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信息错误,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可当场修改。信息修改后,考生必须确认签字。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含高校申报点)
1.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到现场办理,逐一仔细核对毕业信息,确认签字。
3.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逐一检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审核人员应在大专毕业生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因各种原因不得拒绝取消号码的候选人。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1.接受和总结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包括大学申请点)的考生申请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总结、通过在线考试的考生信息数据库等。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复审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考生申请毕业提交的所有材料,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核实学历证书。经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装入考生档案袋。
3.转移考生的电子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笔迹不一致的,要明确原因,退档。笔迹一致的,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纳入考生档案袋。
4.所有申请毕业材料应按专业和学历分开,按照考证号的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毕业生人数,与主考学校交接毕业生资料。
5.报告全市《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册》、各专业、各级毕业生人数统计表、主考学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名册,将考生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初审单位通知考生,说明退档原因。
1.做好与各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查考生的课程是否符合学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代码。重点审查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综合实践。非本校主考专业考生档案应及时退回。
3.转移考生的电子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一致,应说明原因并退档。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档案袋和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按设区市原顺序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名册》,将考生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19日,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将初审材料交给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2022年12月20日至23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收到的毕业生资料,派专职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资料。
3.2022年12月26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交接毕业生资料;
4.2022年12月27日至30日,主考学校对所收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2023年1月3-6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交接毕业生材料;重点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校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其他
监测防疫健康。
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工作。工作期间,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考生应提前7天开始每天自我监测身体状况,携带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核现场时,必须检查绿色健康码和体温。
江西省自考毕业考试申请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申报点名称(县、区)
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
长岭镇子实路163号
进贤县人民大道教育体育局2214(进贤县二中隔壁)
安义县龙津镇教育北路安义县职业技术学校
湾里管理局教育考试中心
湾里招贤大道岭秀湖街1号便利服务中心负一楼(正门下)
青山湖教育考试中心
南京东路1440号(青山湖图书馆10楼)
南昌东湖区肖公庙78号
南昌西湖区抚生路2626号
青云谱区教育考试中心
南昌青云谱区京山新街93号
红谷滩教育考试中心
赣江北大道1516号
(包括原大学代码0106、0107、0176、2703、2706、2707、2776)
紫阳大道115号(江西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8室)
(包括0109、0144、0145、0146、0154、0155、0181)
英雄大道901号(南昌理工901号(南昌理工大厦432室)
(包括原大学代码0108、2601、2701)
南昌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含原高校代码0110)
阁皂山大道998号,南昌红谷滩新区
(含原高校代码0171)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知行楼一楼继续教育办公室,南昌莲塘北大道1636号
0112、0127、0141、0193、0195、0196、0198、0199、2702(原大学代码)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室)
长虹大道66号
((旬阳区市民服务中心)B222)
九江市连溪区九莲南路399号连溪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2楼
柴桑南路90号
彭泽县山南新区府前大道教育局
德安县政府大楼442办公室
都昌县工业园教育体育局
湖口县双钟镇学前路5号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瑞昌建设路4号教育局考试中心。
共青城市教育考试中心
共青市教育体育局一楼101室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二楼高招办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高招
四楼433室修水县便利服务中心
(含原高校代码0466)
九江市连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楼服务大厅
(含原高校代码0468)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301
乐平市凤凰大道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浮梁县浮红街15号浮梁县教育体育局
景德镇昌江大道28号
景德镇瓷都大道1335号三楼
湘东区湘东镇泉湖龙96号教育局
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146号(原莲花县城建局)
上栗县平安北路71号教育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办
江西省萍乡市玉湖西路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渝水区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006
(含原高校代码0566、0573)
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江西工程学院天工校区
鹰潭月湖区经济大厦930
贵溪市(建设路)教育体育局301室
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教育体育局351
赣县灌婴路行政服务中心15楼招生办
南康区益民路10号(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
信丰县嘉定镇前路县政府B楼426
大余县南安镇建桂街11号大余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楼一楼
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大道文化体育中心教育考试中心403室(招考办)
崇义县阳岭大道50号(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教育考试中心)
安远县新山镇莲江路科教大楼三楼
龙南县龙翔大道中段教育体育局二楼211
五楼508室定南县文化体育中心
南县城厢镇含江路9号教科体局二楼
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5号(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教育考试中心)
教育科技体育局三楼303
兴国县平川大道200号教科体大道200号教科体局
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
大道316号
长宁镇中山路118号
石城县秦江镇西华北路152号教科体局二楼教育考试中心
瑞金市象湖镇华塘路6号
(含原高校代码2172)
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信息楼S210室
(含原大学代码2167、2169)
赣州荣江新区开发区路35号
袁州区政府袁州大厦东楼802
丰城市新城福佑路666号(教育体育局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靖安县双溪潦河北路8号(靖安县教育体育局)
阳乐大道3号
铜鼓县定江西路行政服务大楼116
宜丰县新昌中大道100号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7号樟树市教体局
瑞阳东区教育体育局232
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上高县教体局
奉新县城南烟草公司六楼教育考试中心
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宜春幼儿师范学院
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信州区滨江西路18号
德兴德兴教育考试中心
德兴滨河大道教体局一楼
广信区信美路5号教体局
惠丰路11号
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1015号
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238号
横峰县解放东路133号
益阳县方志敏大道63号中路
玉亭镇世纪大道161号
鄱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鄱阳县商业大道教体局二楼
万年县建业街教育体育局高招办313
婺源县大城街道源路教体局一楼
吉州区古南大道16号
吉州教育服务中心4楼
青原区教育体育局(正气路88号)
吉水县文化中路189号
(四楼402室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峡江县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招办)
新干县城东学校办公楼6楼
恩江镇恩江大道北路39号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白凤大道225号大道225号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罗汉寺43号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三楼)
万安县五丰镇商务办公楼2119
安福县平都镇教场路(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永新县河川镇湘赣大道412号教体局
井冈山教育考试中心
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四楼
临川区上顿渡镇广场西路教育服务中心
恒安西路266号
南城县徐江大道551号
黎川县日峰镇小北门50号
南丰县子固北路128号
崇仁县府西路16号
乐安县迎宾北大道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资溪县鹤城镇二小路15号
广昌县解放南路68号
江西省自考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最近(一般在毕业前一年内)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要真实表达毕业生的长相。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的外貌。禁止整体或局部镜像和旋转图像。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不得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无阴影、他人或物体。浅蓝色(参考值)RGB)、白色(参考值RGB)或浅灰色(参考值)RGB)。
2.人物姿势和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经常戴眼镜的人要戴眼镜,但不要戴有色眼镜(含隐形眼镜),镜框不要遮住眼睛,眼镜不要反射。
4.装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耳环、项链等饰品不得佩戴。头发不得遮住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明显区分背景色。避免复杂的图案和条纹。
1.光线均匀,面部曝光均匀,无明显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两个光源(55000色温)K-5600K),装饰高度与被拍摄人的肩膀相同,角度约45度,对准被拍摄人的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压缩质量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尺寸一般为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肖像在图像矩形框中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部发际距上边缘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的位置距上边缘200像素至300像素;面部宽度180像素至300像素(两颊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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