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函〔2018〕101号)要求,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10月30日—12月10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一)确定范围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二)确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中幼师专业)以上学历;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具有高等师范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水平。具有特殊技能并取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技术人员以上证书的,经自治区教育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实习教师资格。具有特殊技能并取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技术人员以上证书的,经自治区教育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实习教师资格。
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的专业必须与申请科目相同或相近。
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资格证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并取得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书。
普通话水平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级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应符合二级甲级以上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严重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旗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的,由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申报流程
(一)发布信息
10月20日以前。各地要充分做好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向社会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不包括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站和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同时,要明确网上申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场确认、取得证书的具体时间。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注册生成的注册号。请记住注册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和注册号。这些信息是今后修改注册信息和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依据。
申请人应填写并打印注册号和现场确认信息和教师资格申请表A四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三)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分类组织的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各认证机构确定。申请人应注意所属认证机构的在线通知,并按照当地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和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各认证机构网上公布,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将承担后果。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书的申请人,可免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
(4)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和地点: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在呼伦贝尔市政府政府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470-),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同时确认非正常申请人,并发布非正常申请人参加质量能力测试通知,11月29日至30日组织质量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请关注当地教育局网站)。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信息:
(1)一份鉴定或证明思想品德状况的材料。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数据下载栏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张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村委会)加盖公章;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加盖公章;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研究生、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证机构存档。
(3)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或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持有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还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质量和能力测试(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质量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确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呼伦贝尔市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原件一份。县级以上医院必须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即2017年11月1日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提交三张近期两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提供的照片必须与申报表和网上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电子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格式。
各旗县教育(教育体育)局必须保存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3.发证时间:
为规范管理证书的颁发,各认证机构必须在认证工作结束后10天内在线公布认证结果,并在4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的颁发。各地自行确定具体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
四、相关要求:
(一)关于政策
高中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2.2017年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资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至2018年底。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取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资格证书的,2019年春季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有效。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做好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通知。
(二)体检
(三)时限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申请流程的期限。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四)材料要求
所有一使用所有副本A4纸复印。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2.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
呼伦贝尔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行政审批科。
(六)举报电话
五、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关键,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内教办法〔2018〕精神,把握标准,依法认定;规范流程,严格组织;加强监督,压实责任。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主体。加强对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依法实施。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该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主体。加强对该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依法实施。今后,自治区教育部一旦发现违法经营,将取消该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权,并在全区通知。
(二)规范管理,加强宣传
各旗市教育局应规范区域和单位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加强法律行政理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不得随意减少或放宽条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做好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或者违规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将收回证书,并将申请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地方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耐心回答社会,形成及时认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措施Usbkey管理钥匙使用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Usbkey对促进和促进教师资格认定的科学化、规范化、规范化、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请各认证机构加强管理,对人负责,确保系统安全使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旗市教育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回复群众和举报,认真处理,确保认证工作质量。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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