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山西省代县长镇村村民邢志强发现,他承包的土地存在一地两证问题。曾任村支部书记的邢耀威也持有该土地的小流域管理使用证(以下简称使用证)。此后,邢向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反映问题,提起行政诉讼。虽然他赢了,但他面临的一地两证问题从未得到解决。
澎湃新闻()采访了代县人民政府。7月10日,代县水利局牵头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回应说,负责此事的副县长已于10日作出指示,将尽快解决。
1998年,邢的父亲邢通过胡峪乡长镇村委会拍卖,承包了50亩四荒土地,并签订了合同,取得了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十八盘小流域合同管理使用证,使用寿命为50年。
2016年,代县京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铁矿,占用其父亲邢文秀的承包地,对邢文秀及其家人进行补偿。此时,该村村民邢耀威拿出代县人民政府于1984年颁发的另一份小流域使用证,声称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自己。
邢志强表示,邢耀威只有使用证,没有土地合同。代县颁发邢耀威使用证是错误的,所以他向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政府报告了问题,并要求取消邢耀威的使用证。
2018年5月15日,胡峪乡政府出具答复,称乡政府将联系有关发证部门协调处理一地两证问题。但从那以后,这个问题一直被搁置,同年8月6日,邢将代县县政府告上法庭。
2018年10月2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称代县政府于1984年和1998年分别向邢耀威和邢志强颁发使用证。邢志强申请撤销邢耀威使用证后,未答复,要求县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答复。
然而,县政府在限期内仍未回复。2019年1月23日,代县政府收到大同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2执行36号的通知,于1月29日发出答复函。
答复函显示,政府负责人收到执行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县水利局、胡峪乡党委、政府、县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长镇村委会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依法解决案件问题。
答复还表示,鉴于小流域合同管理使用证发放时间长,土地涉及邢耀威、邢绩强利益,工作组需要县政府于1984年、1998年分别向邢耀威、邢文秀核实、调查事实及相关情况。基于以上考虑,工作组在查明事实后,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供县政府参考,最终由县政府作出合法合理的决定。
7月8日,邢表示,近半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
近日,澎湃新闻联系代县人民政府采访此事。代县水利局领导的张姓工作人员回应说,邢耀威确实只有使用证,没有合同,因为工作人员的相关流程不严格,现在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撤销。邢耀威曾任长镇村支部书记。作为一名老干部,他基本上同意取消使用证,但他的家人不同意。有关部门一直在工作,多次组织协调,但失败。7月10日,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此事的副县长已于10日作出指示,工作组将尽快为邢耀威家人工作,努力在3-5天内解决问题。如果仍然失败,他们将采取法律程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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