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条 全称: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Wein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互联网域名是。办学地点及校址:
渭南师范学院是省级普通本科院校。朝阳、西岳、汉马、富平现有四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67亿元,图书收藏230多万册,电子图书125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5个。有15所中学、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6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律、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科学、工程、农业、管理、艺术等10个学科。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学生(包括港澳台大学交换生和韩国、泰国等留学生)。
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批准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渭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和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后,具有渭南师范学院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学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要求的,学校批准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组长为校长,副组长为学校招生副校长、纪委书记,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在陕西省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确保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公平,优化学生结构,考虑省级考生人数、学生人数和质量、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省级专业招生计划。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022年,学校招收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
各省(市、自治区)学校的计划以教育部批准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坚持质量第一、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学生的质量,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招生办公室(指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开展省级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来源和招生政策确定备案比例。
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平等对待往届生和应届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学校不做额外限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无特殊要求。
专业分配原则为: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无分数差异。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顺序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排名的,按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可以调整到其他缺席专业;否则,将退出。
第十六条 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计划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H)、美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H)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H)专业按普通文理招生。这三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
三个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条件是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允许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师范教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位证书,中俄政府认可俄罗斯在俄罗斯颁发的学位证书。
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艺术专业的录取方法。除陕西书法专业外,学校承认省艺术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办公室(或省考试机构)组织艺术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课程本科省控制线。根据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根据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根据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和文化课程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进行选拔。各省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有统一特殊规定的,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各省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有统一特殊规定的,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陕西书法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艺术相关专业有省统一(联合)考试要求的,必须通过省统一(联合)考试成绩),按学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文化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程总分相同的考生,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申请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招生办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并通过考试。他们将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程的分数相同,他们将根据专业技能考试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程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分数相同,他们将根据文化课程考试的语文、数学和外语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高考考生按照备案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普通本科、职业教育本科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高考考生按照备案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普通本科、职业教育本科计划,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课考试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符合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免试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语考试要求执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
学校不限制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提供大学英语,学生可以选修日语、朝鲜语和俄语。大学俄语统一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公共外语课程。
2022年,学校实施优秀教师计划,为我省扶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申请优秀教师专项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独志愿者、单独标记,提前批本科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招生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必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农村振兴部门签订定向培训协议,才能录取并获得录取通知书。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将被取消优秀教师的录取资格。优秀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优秀教师专项毕业生必须按照协议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毕业后拒绝按照规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纳入个人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开学前必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逾期或者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欺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勤工俭学、学校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食品补贴等奖励补贴体系,在新生登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保留以渭南师范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学校过去的招生政策法规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立即废除原政策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负责解决本章程。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要求和渭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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