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收取学生伙食费,非法征收教材...衡阳市通报6起典型案例
我市教育体系对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认真监督腐败和作风,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传递压力,形成威慑,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改成果,市教育局、市纪检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知如下:
石鼓区金源小学占用学生伙食费,侵犯学生利益。
2017年下学期至2018年上学期,金源小学全体员工未支付学生食堂食品费,学校水电费也在学生食堂支出,占用学生食品费,违反《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9月,学校校长曾德军、负责会计和出纳的杨敏受到党的警告;追回学生食堂员工欠的食品费和学校在学生食堂的水电费,并返回学生食堂。
祁东县洪桥中学强制要求学生吃饭住宿。
2018年下学期开学前,祁东县洪桥中学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负责后勤工作的工会主席肖俊元在会上硬性要求各班学生人数达到班总学生人数的50%以上。2018年12月,学校43名班主任布的任务,全校43名班主任强制向学生收取2018年下学期总伙食费,部分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并缴纳相关费用。
2019年3月,学校校长刘建阳受到政府警告,工会主席肖俊元受到党内警告。祁东县纪检监察委员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责令洪桥中学根据学生实际就餐情况退还伙食费,督促祁东县教育局认真纠正全县所有学校强制学生上学并收取伙食费的问题。
祁东县育贤中学367班班主任谭永长违反规定,允许学生收取教辅目录以外的试卷,并管理试卷费。
2018年下学期开学之初,江西某教育公司业务员前往育贤中学367班推广省教辅目录以外的试卷。367班班主任谭永长知道这种情况后没有及时制止,导致学生违规订购了8套公司各学科的教材,收取的元试卷费由谭永长管理,然后学生代表将试卷费交给教育公司。
谭永长于2019年10月受到警告。
衡山县新市九年制学校非法将学生伙食费余额用于教师绩效奖。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衡山县新市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发放教师绩效工资的名义,在学生食品费余额中非法向教师发放绩效奖金(其中执行校长刘建雄个人领取人民币)。
2019年12月,学校执行校长刘建雄、总务主任张辉宇受到政府记过处分;没收违法资金,责令学校退还学生食堂费用。
常宁市第六中学非法占用学生伙食费补贴。
2016年下学期,常宁市第六中学挤出学生食品费,发放班主任、行政人员维持食堂就餐秩序、打卡学生就餐等工作补贴。其中,学校副校长兼总部主任邓鸿成共领取1510元。
2019年5月,邓鸿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常宁市洋泉镇中心学校挤占学生餐费用,颁发食堂餐费管理奖。
2016年上学期至2018年上学期间,阳泉镇中心学校隐瞒部分学生食品费用收入,支付学校教师食品费用,颁发食堂食品管理奖,其中教师食品费用元,食堂食品管理奖元。杨泉镇中心学校校长彭景荣、原杨泉中学执行校长雷玉林、杨泉镇中心学校总务主任杨云林、杨泉镇中心学校出纳雷发荣、原杨泉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黄晓军等5人未支付用餐费,并获得用餐管理奖。
2019年4月,彭景荣受到党内警告,雷玉林、黄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杨云林、雷发荣受到政府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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