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最新通知刚刚发布
11月中旬决定
增加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将进行自学考试免考,考生必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22年11月16日办理课程免试前置学历考试截止日期。
(二)课程免试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17日;考生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8日至22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至30日;2022年12月1日程免试结果。
2.课程免试现场确认环节在线确认。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根据课程免试申请进行在线确认。
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免试结果。
二、办理流程
(二)课程免考流程:
1.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portal-web/login)进入在线处理系统。
2.提交申请
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使用学历证书办理免试的,必须上传: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免试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的清晰照片。(注: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成绩单照片。如果考生成绩单上有多张照片,考生需要在上传到系统之前后上传到系统。)
(2)非学历证书免试者必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背面照片、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非学历证书原件清晰照片。
3.网上确认
各确认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查询核实考生在线提交的材料,并提交在线确认结果。
4.省级在线确认和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课程豁免申请、确认结果和必要材料,确认考生申请的课程豁免。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试结果。
(1)免考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免试确认合格的,课程免试结果直接归档成绩数据库;如果退回修改,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当前申请信息,逾期学历免试申请将在课程免试结束时自动失败;如果确认失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办公室将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试确认合格的,课程免试结果直接归档成绩数据库;退回修改修改,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当前申请信息。逾期非学历免试申请在课程免试结束时自动失败;如果确认失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将直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持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免考课程的前提。考生必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然后办理课程免试。申请前必须完成学历考试,才能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试。
(2)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当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籍页面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完整,否则会影响课程豁免申请确认结果。
(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试的每个处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考生在提交申请前必须确保一次性选择免试课程。
(4)考生在线提交的照片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图片质量问题未通过豁免确认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必须对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免试成绩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办理。
(5)考生提交课程豁免申请后,对于信息上传不完整或信息输入错误的申请,考试地点和省教育考试机构将在线确认申请修改,同时发送短信提醒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申请信息,考生可以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豁免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课程免试结束时,逾期课程免试申请将自动失败。
(六)申请免试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检查。
(6)申请免试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检查。免试课程的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豁免课程试行规定》([89]考试委员会011号)、《教育部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意见》(教育改革〔2016〕3)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实质等效原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具体如下:
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按照学历相同、课程相同或相似、学分相同的原则,确认国家认可的合格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
(1)取得的学历水平不低于我省自学考试学历水平的,可免除公共基础课、同级选修课、自学考试相关课程,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成绩合格。
(2)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申请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可免除学习、课程名称、要求相同、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程;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除学习、课程名称、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程;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除学习、课程名称、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程。
相同的课程名称和要求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
相同的课程名称和要求是指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名称,学分不低于相应的自学考试课程。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必须满足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每学分相当于18小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相同的课程代码或同一水平选择课程。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自考证书考生,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自学考试合格成绩(425分以上)的考生,可按专业水平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通过二级以上笔试(60分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专业水平免考自学考试英语(得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通过三级及以上笔试(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按专业水平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以上证书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可以免考自学考试。
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试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核心专业课程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试课程学分比例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开设的专业,免试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果以各种方式办理的免试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的差额学分。
(2)根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豁免的有关规定,省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盖章成绩单)和申请豁免课程。
(3)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的在线确认时间,确保在线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年11月11日
综合:湖北省发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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