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9〕1)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确保招生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贺州学院,英文名:Hezhou University,学校代码:。
学校性质:学校成立于194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广西和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上级行政部门。
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湘粤桂三省(自治区)交界处。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西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约街169号(东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招生投诉及相关违纪行为。
第三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根据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评价,结合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录取。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者备案模式,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平行志愿者录取后,部分专业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志愿备案模式,采用志愿者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者填写我校考生,在第一志愿者学生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者考生,无分数差异。如果考生填写的专业计划已经完成,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入其他专业录取。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量的110%以内,具体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身份的限制。
第十二条 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我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专业学生的来源,在总计划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各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同科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分) 护理成绩)-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对于组织艺术专业学校考试的专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学校考试并取得证书。未组织艺术专业学校考试的专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学生所在省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根据省级招生部门艺术专业注册规定,专业学校考试或艺术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志愿者、音乐、舞蹈、艺术、视觉交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程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专业课程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数进行〔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或综合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专业分-文化总分(总分) 护理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三)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管理和体育康复专业录取,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志愿者,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定向师范生录取原则
2019年,我校招收广西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训计划),2019年招收广西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训计划协议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发布。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训计划协议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发布。
(五)中职直升本科录取原则
2019年,我校继续在广西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生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原则等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发布。
(六)民族预科生录取原则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仅为广西招生。
1.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县(市)的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学生和民族分布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重点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考试合格者,第二年将根据预科期间考试的综合成绩直接提升到我校本科专业。
2.普通民族预科生在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生来源和国家分布确定,但不低于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通过考试成绩的,将根据预科期间考试的综合成绩直接提升到我校本科专业。
原则上,申请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广播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五官端正,形象好,口齿清晰,身材匀称。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申请应用化学、粉末材料科学与工程、聚合物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色觉异常II学位(通常称为色盲)不能申请应用化学、粉末材料科学与工程、聚合物材料与工程、艺术、视觉交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导演专业。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或减分的考生。
第四章
新生入学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广西教育厅、贺州物价局批准的当年收费标准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入学后,学生可根据各项资助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加评审。
第十九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家庭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生户口所在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配合申请学生贷款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最后,金融机构负责审批和发放贷款。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录取的,应当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通过复查的,应当登记取得学籍。复试不合格的,学校应当根据情况调整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决定是否迁移。(贺州市(含三县二区)的考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统一填写户籍地址: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贺州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西环路18号(邮政编码:)
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贺州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贺州学院拿文凭难吗?贺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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