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一、开展教育培训势在必行
二、依法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教育培训内容
四、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
五、教育培训取得显著成效
六、探索极端的有益经验
结束语
前言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反恐和去极端化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消除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社会毒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维护人民的尊严和价值,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发展权,使人民在和平祥和的社会环境中幸福生活,是世界上任何负责任的政府执政的基本理念和根本任务。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幸福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
多年来,国际社会不懈努力,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幸福。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牺牲。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积极探索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新疆是中国反恐和去极端斗争的主战场。一段时间以来,新疆深受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新疆坚持标本兼治、打击与预防相结合,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以下简称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消除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恐怖活动频繁发生的势头,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发展权。在反恐和去极端斗争中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新疆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历史悠久。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在新疆有着悠久的历史。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40年代末,在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的帮助下,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试图在新疆建立政治教育统一的东突厥斯坦国家。为了分裂中国,各种东突势力倡导宗教极端主义,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动。长期以来,宗教极端主义对新疆的渗透从未停止,暴力恐怖活动时有发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在全球蔓延,给人类社会造成了重大灾难。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比利时、俄罗斯、土耳其、埃及、印度尼西亚、新西兰、斯里兰卡等,都发生了暴力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世界和平,给人类社会发展投下阴影。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底以来,中国新疆国家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规划实施了数千起爆炸、暗杀、中毒、纵火、袭击、骚乱、暴乱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数百名警察死亡,财产损失无法估计。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产生具有复杂的国际和国内背景。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与特定国家、地区、民族、宗教和社会制度无关。反恐和去极端化不仅是世界性的话题,也是世界性的问题。多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探索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具体路径和方法,以有效反恐和去极端化,但由于其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民教育水平和就业能力的差异,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措施。
新疆,特别是位于南疆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等四个州,由于宗教极端主义渗透时间长、影响广泛、毒性深、暴力恐怖案件(事件)频繁,涉及人员众多,影响群体巨大,导致反恐、极端形势严峻。
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当地信教人口众多、对外交流不畅、农牧业就业承载能力有限、信息封闭、现代科学知识匮乏等客观因素,传播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势力肆意歪曲宗教义教规则,将极端主义与宗教捆绑在一起,与广大信教群众捆绑在一起,与社会生活捆绑在一起,鼓励推翻世俗政权,试图建立教法统治国家。宗教极端势力否认一切世俗观念和现代文明成果,倡导所谓圣战烈士进天堂,残害所谓异教徒和叛徒,严重破坏当地正常宗教活动,排斥、迫害甚至杀害中道宗教人民。由于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大量的信徒被严重的精神枷锁所束缚,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严重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加强对信教人民的精神控制,宗教极端势力继续煽动信教人民抵制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拒绝现代科学知识;扭曲所谓的教学法、家庭法,作为行为准则,对抗国家宪法法;倡导来世,欺骗信教人民拒绝学习就业技能,改善经济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大量人没有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的能力,也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
在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和控制下,许多人参与或被煽动、胁迫、诱惑参与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活动,但情节轻微,或没有造成实际后果;有些人因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但并没有完全脱离宗教极端主义的束缚。由于上述人员受到宗教极端主义的毒害,他们失去了理性识别正常生活和法律界限的能力。如果他们不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宗教极端主义对他们的枷锁就无法解除,他们就无法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他们就无法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复杂的情况,新疆坚持标本兼治的反恐和去极端政策,不仅依法严厉打击少数严重暴力恐怖犯罪,而且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感染宗教极端主义和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是遏制暴力恐怖案件频发、根除宗教极端主义滋生土壤蔓延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提高学生文化知识水平、掌握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迫切需要。
新疆开展教育培训的做法不仅符合国家法治精神和要求,而且体现了国际社会反恐和去极端化的原则和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化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
中国法律区分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并规定了不同的执法主体和处理程序。其中,根据具体违法或者犯罪情节,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部分由公安机关调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的由检察机关依法审理定罪处罚。
具体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表现,除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外,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部分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这些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程序恰恰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救济政策。为贯彻标本兼治的原则,中国法律和地方法规还规定了帮助教育、安置教育等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了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帮教等工作。目前,进入教育培训中心的学生有三种:一种是被教唆、胁迫、诱使参加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加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二是被教唆、胁迫、诱使参加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加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具有现实风险,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可以认罪悔改,不需要依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第三,因恐怖活动犯罪和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罚。经评估仍存在社会危险,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安置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第一、第三类人员进行帮助教育或者安置教育。对于第二类人员,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和挽救少数人多数人,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自愿接受认罪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给予帮助和教育。
新疆教育培训的具体法律程序是,有关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有关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处理有关人员。其中,第一类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教育培训中心协助教育;第二类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由教育培训中心协助教育;第三类人员在释放前评估社会危险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在释放后安置教育。
对上述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寄宿学习、实践培训等形式进行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并在学生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毕业后,学生可以自主择业,也可以由有关部门协助安排就业。
新疆教育培训工作也符合国际社会公约和倡议中明确的基本原则。中国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坚持《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原则,大力推进《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60/288)全面实施。目前,中国已加入国际反恐公约,如《制止恐怖主义爆炸国际公约》、《制止恐怖主义资助国际公约》、《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反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此外,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2021年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等文件。
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70/674)报告指出,形成暴力极端主义的背景和原因是贫困、失业、就业机会和教育水平低,暴力极端主义团体随意歪曲和利用宗教信仰、民族差异和政治思想体系。行动计划建议,防止暴力极端主义必须扩大应对措施,早期干预,消除促进暴力极端主义的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根据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致,消除所有形式的贫困,确保高质量教育,享受终身学习机会;为暴力极端群体提供教育机会和经济机会,鼓励他们脱离暴力极端群体;为青年提供继续学习机会、职业培训资源和创业培训。新疆教育培训工作是中国实施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倡议及其理念的具体表现。新疆教育培训工作是中国实施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倡议及其理念的具体表现。
为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传播和暴力恐怖案件(事件)频发,新疆依法开展教育培训,在部分地区、县设立教育培训中心。
教培中心属于学校性质。针对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的实际需要,设立了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和去极端化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课程。
针对学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遍水平低的问题,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培训。教学培训中心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开展全国通用语言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都保证了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法》也规定,公民有权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
提供国家通用语言的条件。教学培训中心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语言的权利,为学生提供学习条件。根据普通学校的教学方法,安排具有教师资格的国家通用语言专业教师使用专门为学生编写的教材,快速提高学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国家通用语言培训,是在尊重少数民族使用国家语言权利的前提下,目的是提高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能力,使学生获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商务工作、与其他民族沟通、适应现代生活,而不是剥夺或限制使用、发展国家语言的权利。
对学生普遍缺乏法治意识,开设法律知识课程。教习法律知识是培养学生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学生可以增强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建立平等享有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理念,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行事。通过学习,学生可以增强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建立平等享有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理念,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行事。
对缺乏职业技能和就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培训中心将学习专业技能作为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当地需求和就业条件,设置服装鞋帽加工、食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排版印刷、美容、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建筑装饰、畜牧业、果树栽培、健康按摩、家政服务、手工艺品生产、插花、地毯编织、绘画、乐器表演、舞蹈表演等培训课程,对愿望有条件的学生进行多技能培训,确保学生毕业后掌握1-2项专业技能。教学培训中心注重课程学习与培训操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教学培训中心注重将课程学习与培训操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训操作是实践教学,不在工厂工作,不在企业工作,更不用说强制劳动了。
针对学生不同程度地受到宗教极端主义影响和控制的问题,教育培训中心将在整个过程中走向极端。通过分阶段学习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揭露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使学生全面准确地了解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深刻认识到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什么是宗教极端主义,真正理解宗教极端主义完全违反宗教教义,努力让学生认识到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摆脱其影响和控制。教育培训从不干预学生的信仰自由,从不改变学生的宗教信仰。教育培训从不干预学生的信仰自由,从不改变学生的宗教信仰。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在中国的法律制度和中国政府的工作中。新疆教育培训是政府依法采取的社会治理措施,旨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教学培训过程中,教学培训中心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确保参与培训的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教学和培训根本不是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而是帮助学生摆脱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约束的重要措施。这是实现人类思想解放、质量提高和更好发展的举措。
中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原因的歧视性做法,这一规定在新疆得到了认真执行。教育培训中心确定教育救助对象的唯一标准是是否存在恐怖主义、极端宗教违法或犯罪行为,与其地区、国家和信仰宗教无关。
依法保障学员在教培中心学习过程中的人身自由。教学培训中心充分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严禁以任何方式侮辱和虐待学生。教学培训中心实行寄宿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讯自由。
在教学培训中心,充分保障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教学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课程表和食谱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和地方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培训中心充分尊重和保护不同民族学生的习俗,提供各种营养丰富的清真饮食。
教育培训中心尊重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禁止传教、举办宗教活动、设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培训中心在管理上实行教育与宗教分离。学生不得在学校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但信教学生可以决定是否参加合法的宗教活动。
配备双语教师、辅导员、医生辅导员、医生和物流服务经理,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教学培训中心生活设施齐全,冬季有暖气,夏季有空调或风扇,宿舍有电视,浴室对学生免费开放。设立医疗室,每天24小时免费为学生提供医疗服务。小病可以在医务室治疗,重症可以快速送医院治疗。
教育培训中心充分尊重学生各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室内外体育文化活动场所,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娱乐活动。设置图书阅览室,方便学生阅读学习。设立法律室,帮助学生及时解决法律困难和问题。设立心理室,提供心理服务,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所有学生均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免费参加全民健康检查。
为缓解教学培训学生的后顾之忧,新疆各级政府平等落实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等优惠政策,帮助学生亲属解决生产、生活、就业、学习、医疗等实际困难,增强学生参与学习和培训的动力。
新疆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加教育培训的人数是动态的,有进有出。随着教学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发展和推进,大多数学生已经满足了成功完成培训的要求。
——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普遍认识到国家公民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提高了学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许多学生以前没有能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毕业后,他们可以初步理解、交流、阅读和写作。通过学习职业技能知识,大多数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实用技能,提高了就业能力。多批学生达到教学培训中心的标准,有的在工厂或其他企业就业,有的自主创业,有的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继续在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深造。
——有效消除宗教极端主义。通过学习,绝大多数学生能够认识到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摆脱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精神控制。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明显提高。大多数学生认识到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能力显著增强。
——社会风气明显改善。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教育培训中心注重引导学生改变观念,倡导各民族相互尊重习俗,在食品、服装、住房、交通、婚礼、葬礼、礼仪习俗等方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力传播现代文明理念,使学生摆脱传统习惯的束缚。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影响下,新疆的社会氛围明显改善,正气上升,邪气下降。宗教极端主义的传播受到自觉抵制,追求现代科技知识和文明生活方式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整体社会形势持续稳定。新疆自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以来,连续三年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事件),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社会保障状况显著改善,民族平等团结,宗教和谐和谐,人民生活稳定和平。据统计,2018年新疆旅游业大幅增长,接待国内外游客1.5亿人次,同比增长40%;其中,海外游客262.6万人次,同比增长11.83%。2019年1月至6月,新疆接待国内外游客7589.35万人次,同比增长46%。
——各族人民普遍支持。通过教育和培训,学生认识到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感谢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回到恐怖犯罪的道路和缓解宗教极端主义的精神枷锁。教育培训有效地维护了新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各族人民的基本人权,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支持。很多人亲身感受到,新疆今天的好局面来之不易,没有教学培训就没有今天稳定的日子。
多年来,为了应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世界上的一些国家坚持积极探索反恐和去极端的有效方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一些国家设立了去极端中心,通过个人或集体体育活动、心理、穿插宗教现实和世俗主义讨论,使学生获得心理恢复,通过技能和职业培训重新融入社会。一些国家设立了教育转型中心,将极端分子分为投降者、潜在者和罪犯。依托家庭和社区,配合精神干预治疗、经济援助等措施进行去极端转型。一些国家通过筛选、康复、再教育、回归社会、评估等方式,在监狱和社区层面对恐怖分子和高危群体进行教育和转型,对涉恐罪犯进行去极端转型。一些国家谴责极端分子对伊斯兰教义的错误解释,鼓励宗教宽容,提出回归温和的伊斯兰教,建立教育中心,通过集中控制和回归社会,教育和转化受极端主义影响的人。通过启动转型与分离项目,一些国家强制要求涉嫌恐怖分子和返回中国的恐怖嫌疑人参加培训,并在全国设立隔离中心,以拘留极端分子,防止他们在监狱感染其他被拘留者。一些国家在社区采取相关措施,早期干预受极端主义影响的人,尽快发现和阻止年轻人加入极端组织,防止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行为。
新疆通过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教育救助的影响,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相连,目的是预防、治疗,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免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侵犯。
新疆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了国际社会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
——坚持因地制宜去极端化。新疆开展教学和培训工作,不仅积极借鉴国际社会反恐和去极端经验,而且坚持具体反恐和去极端情况,努力取得实际效果。新疆紧密结合反恐和去极端斗争的现实,充分借鉴国际社会反恐和去极端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消除极端思想,取得社会认可的实际效果,有效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有效维护宗教健康发展环境。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政策,一手抓打击,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保持高压态势;一手抓预防,以教育救助为主。通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对大多数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影响但犯罪较轻的人进行教育保护,拉而不是推,救而不是严厉惩罚,关心而不是不喜欢,帮助教学,摆脱宗教极端主义的束缚,能够了解法律,能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和劳动技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实现人生价值。
——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疆开展教育培训,消除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滋生的土壤和环境,始终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处理问题,使工作始终走上法治的轨道。教育培训中心的去极端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不与特定地区、民族、宗教挂钩。
——尊重和保护人权。开展教学培训工作,不仅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基本人权免除
受侵犯,最大限度地挽救受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违法犯罪者。教育培训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标准化、学校管理,提供人性化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侮辱和虐待学生,以确保学生的人身自由。教学培训中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多元化的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享有教育权。
——坚持政府责任有为。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免受侵犯,生活在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中,是政府的责任。新疆各级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教育和拯救受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人民,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教育培训的成功发展,延伸了社会正义,维护了人的尊严,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实践证明,新疆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消除了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有效保障了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发展,不仅使新疆实现了社会稳定,而且有效地维护了区域安全和稳定。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反恐和去极端化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以及世界各地人民的基本利益和要求。
新疆开展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完全尊重和保护人权。世界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和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各种方式污名化新疆教育培训中心,试图否认新疆为反恐和去极端化做出的巨大努力,这是新疆各族人民永远不能同意的。世界上一些国家、组织或个人在反恐和去极端化问题上制定了双重标准。归根结底,他们保护和纵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严重违反了国际道德和人类良知,鄙视所有善良和正义的人。
面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对人类的严重伤害,面对反恐和去极端的世界性问题,新疆各级政府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和实践,通过教学和培训,取得了反恐和去极端斗争的重要阶段性胜利。新疆的做法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新疆的反恐和去极端斗争仍有待不断完善,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新疆将坚持从当地现实出发,继续遵循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60/288)和防暴极端主义行动计划(70/674)等文件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工作,为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基本权利,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不懈努力。
喀什市第十中学文凭图片及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内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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