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面向2022年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要求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凭证办理就业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考试前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并自行承担责任。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好,爱岗敬业,事业心强,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申请人有效学位证书上的学位应符合拟申请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申请人有效毕业证书中包含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一致;岗位所需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和证书必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认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年龄、工作经验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注册的第一天(例如:年龄:35岁及以下,指公开招聘注册的第一天不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纪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公务员(参公人员)仍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
(6)现役军人。
(7)2022年非应届大学毕业生。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申请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申请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完成后,不符合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申请人不予调整。2022年7月5日前,相关网站将公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
四、报名和网上缴费
招聘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
2022年6月28日10:00至2022年7月2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职位。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注册条件的职位,每个申请人在招聘中限申请一个职位。
2.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申请人访问考试注册界面,通过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找到招聘注册页面,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颜色为黑白,照片必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考试不合格的,应当按照提示重新上传。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线填写信息不作为资格考试的依据。注册必须与考试中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注册条件、欺诈、违反回避等有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考试或多个职位的,取得的注册或就业资格无效,自行承担责任。虚假、恶意网上报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网上审查。在线审查只审查申请人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不审查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申请人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由现场资格考试、考试审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网上考试合格的,不能申请其他岗位,考试合格后可以确认缴费;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其他岗位。
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具体负责,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申请人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本公告中的电话号码向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2022年7月2日17:00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申请人照片质量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修改或重新上传,对后果负责。
(二)缴费
通过网上照片审核的考生必须按照网上提示及时在线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7月3日23:00。四川省财政厅根据四川省发改委的价格,四川省发改委〔2017〕根据472号文件,笔试按50元/科支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付款成功者视为有效申请人。
下列考生在7月6日至7月7日完成网上缴费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宜宾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办出具的原农村贫困户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士兵,生活困难的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母烈士证明、父母一级残疾士兵证明。
(3)打印注册信息表
考生必须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2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考试使用。
(3)打印注册信息表
考生必须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2年宜宾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登记信息表》(以下简称《登记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考试使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登记信息表的,应当承担后果。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2日上午10:00至7月15日,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自行承担责任。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评价、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卷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评价和公共科目是所有岗位的必修科目。(2)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栏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在宜宾市统筹安排。(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
根据《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申请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四川省人民社会发展〔2016〕34号)〈关于推进四川省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川青联发通知〔2021〕28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布〔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学生,具有两年以上现役经验并按规定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现役期间受到处罚的人员和具有两年以上现役经验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在现役期间受到处罚的人员和具有两年以上现役经验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7月7日至7月8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部(股票、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特别提示:市、三江新区所属单位分别提交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县(区)及以下单位提交招聘单位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分级审核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7月11日至7月15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符合政策的候选人名单。请注意查询。(详见本公告第十一条)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相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完整、非原件或逾期未交付的,不予受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按照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加分(包括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总分计算方法
笔试总分=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评价》×20% 专业科目×40%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
5.公布笔试成绩
2022年7月25日,笔试各科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请登录网站查询。
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任何疑问,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考试申请表》,并提交宜宾人事考试中心(宜宾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公厅)。2022年7月25日下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7月26日,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评分结果。
(二)面试
需要面试的岗位面试方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市、三江新区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三江新区具体负责,相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布。
1.现场资格考试
考生必须在参加面试前通过现场资格考试(其中,体检前不面试的岗位)。
现场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资格考试时间为7月29日,市、县(区)、三江新区笔试总分、排名、资格考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分别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于7月27日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配额的3倍(其中,不按招聘配额确定面试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现场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笔试缺失科目不得进入资格考试,下同)。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名可以一起进入现场资格考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无笔试缺科的考生均进入资格考试。
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书或学生证书专业、学术水平等相关信息不完整的,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部门、学术水平和专业证书原件<加盖印章>)。最终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中包含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最终是否符合注册职位的学位、学位和专业资格,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中包含的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注册(就业)资格,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职称、职业(执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通过职称、职业(执行)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和正在办理证书的书面证书原件)。
其中,属于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现场资格考试不需要提供其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凭证办理录用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由考生承担责任。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件,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何招聘环节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由于现场资格考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笔试总分由高到低等额填补两次。按照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单位(部门)规定的补充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考试。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错误、不畅通等原因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视为放弃,承担责任。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按四川发改价格通过〔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收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
(四)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1.笔试后未面试的岗位考试总分=笔试总分。
2.(笔试 面试)岗位考试总分=笔试总分×60% 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笔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补充、宣传
(一)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称,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考试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心理素质评价》的顺序确定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
2.体检
(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的修订〈公务员招聘体检一般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聘体检手册(试行)〉相关内容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执行140号等相关规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的修订〈公务员招聘体检一般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聘体检手册(试行)〉相关内容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6〕1404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进行一次复检,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答复》(国家公开考试参加体检〔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考试总分等额考。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布〔2021〕综合考核为143号,并核实确认与报考有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并作出考试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考试总分等额补考。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考试总分等额补考。
(三)公示
1.拟录用人员应在相关网站上公布7个工作日。在宣传期间,所有举报人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公示期间反映严重问题、核实证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果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核实或否认,应在核实后决定是否录用。
3.公示期或公示后通过考核的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不予补偿。
七、审核确认并办理就业手续
(1)招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审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招聘单位应当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取得录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6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录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
其中,已申请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录用(聘用)通知而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前,本人应主动终止招聘,申请人不予录用。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向单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公共机构的雇佣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就业后5年内安排在基层锻炼2年。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录在考生诚信档案中。
(3)员工在试用期间应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试用期满、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录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调整考试日程,调整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变化,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十、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市属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
十一、相关要求及电话号码
(一)三江新区、县(区)岗位条件电话(区号:0831)
三江新区(岗位代码:-):
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
(二)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电话(区号:0831)
宜宾日报:宜宾日报:
宜宾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宜宾青年发展中心):
宜宾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宜宾无线电监控站:
宜宾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叙利亚国土空间生态恢复事务中心、叙利亚州房地产登记中心、叙利亚州区基层自然资源规划办公室(横江研究所)、翠屏房地产登记中心、翠屏区分局基层研究所:
宜宾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徐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江安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云连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高县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
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宜宾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
宜宾应急宣传服务中心:
四川宜宾卫生学校:
宜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技术服务电话在线注册
技术服务QQ号:、
(四)招聘监督电话
0831-
(5)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由于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参加资格考试、面试、体检、调查、更换、就业等,自行承担责任。
(六)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
(7)温馨提示
1.请尽量把报名时间放在最后两天的报名高峰期,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顺利。
2.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和《岗位表》。
2.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和《岗位表》。申请信息应准确完整,照片应符合公告标准,帮助您快速通过考试并成功注册。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专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应准确、真实,填写专业信息以毕业证书为准,诚信参加考试。
(1)必须如实填写符合注册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例如,工作条件要求获得××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申请人可在资格证书栏中详细说明。
(2)简历栏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应注明是否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从高中填写,起止时间至月,前后衔接(年用4位数表示,月用2位数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本科专业,并说明取得学位;
20××.0×—20××.0× 在××大学××硕士专业,并说明取得学位的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等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和职位。
(3)在家庭成员栏中,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等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和职位。死亡的,应当在原工作单位和岗位后加括号。
注:点击左下角
阅读原文 可查看岗位表!
宜宾人社内容来源
杨湖平的责任
2022年四川大学人力资源文凭和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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