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婉怡)今天上午,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讲堂举办了2018年首届创新十策、宁聚计划等政策集中讲座。创新十项政策及其配套文件中与高校有关的政策;宁聚计划主要体现在调整落户政策,放宽落户限制,以吸引年轻大学生。
宁聚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延长补贴年限,确保青年大学生安居下来;一次性面试补贴(住宿和交通补贴)每人1000元。在鼓励和支持创业方面,对青年大学生创业全过程、全链跟踪支持、首次创业开放补贴支持、创业成功奖励、提高就业补贴标准旅程,帮助做大做强,创业失败取消企业退路,给予社会保障补贴帮助顺利过渡。
提高标准,拓宽覆盖面,加大对创业场所、融资渠道、吸引优秀项目落地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和40岁以下学士学位的,凭毕业证书办理结算手续;技术熟练人才凭高级工人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结算手续。
二、提供住房安全。研究生以上学历和40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技术熟练人才办理结算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最长可申请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
三、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
四、利用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公共培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为青年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0万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按规定给予3-6个月的实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经批准,对实习期满就业率高的基地或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多渠道发展就业岗位。鼓励青年大学生在基层社区(村)就业,加强政府购买基层公益岗位,吸引青年大学生在街道和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
六、鼓励市科研项目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参加研究,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务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在南京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技术学院高级工人、技术人员班(预备技术人员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七、降低创业运营成本。青年大学生在我市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开业补贴;正常营业税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成功奖励;吸收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后3年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总税额的50%和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补贴。
8、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组织或确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或场地租金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营业场地创业的,每月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不超过800元。
8、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组织或确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或场地租金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营业场地创业的,每月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不超过800元。利用自有房地产创业的,每月给予300元的基本经营综合补贴。
九、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在全市中等职业院校覆盖创业担保绿色通道,符合规定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如果初创项目在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可以支持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增加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选拔资助,在现有20-50万元的基础上,向下增加10万元,扩大优秀项目选拔资助的范围和覆盖面。国家、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实施发展的,按比赛级别和奖项给予配套奖励。
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在高校聚集区设立人才服务分中心,为离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在驻宁大学门户网站置在驻宁大学门户网站首页和我的南京手机客户端,实时推送就业创业政策,接受相应的网上申报。
十一、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南京大学生双创节每年4月下旬至五四期间举行,组织宁大学师生积极参与南京赢系列创新创业活动,继续打造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互联网 科技创业竞赛品牌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创新场景体验的活动和服务,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的实施,进一步为南京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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