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备案要求的,学院按照考生志愿者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019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江门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部
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行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广东省学院招生批次分为第三批专科A类(全省招生)、3+证书类(全省招生)。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根据各省的文件要求确定。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责任、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丽,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文科、理科、音乐、艺术、3,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分类录取证书。
第十八条根据学生情况确定备案比例。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根据学生情况适当调整。若在生源省招生专科(高职)实行平行志愿,则按生源省招生水平及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第十九条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备案要求的,学院按照考生志愿者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者满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者录取,依次等待,没有专业志愿者水平差异。
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前者优先按高考总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根据考生总分,考虑单科成绩,转入招生计划中空缺的专业录取,否则退出。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无限。我院英语专业教学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艺术科只承认学生省组织的艺术科统一考试成绩;音乐科只承认学生省组织的音乐科统一考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艺术与音乐专业分级原则
艺术类、音乐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学术成绩要求。
在广东省,申请第三批文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三次学术水平考试的成绩,至少有一次达到C级及以上。
在广东省,申请美术、音乐批次专业的考生,至少有两个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
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名)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考生。
第二十六条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加分。各类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艺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艺术设计专业、珠宝技术和鉴定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色盲考生。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体检的通知》,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合录取专业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专业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收取。
学费:文科专业学费每年4500元,英语理科专业学费每年5500元,音乐美术专业学费每年8000元。
住宿费:每生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批复》(江价〔2009〕257号)]。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照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奖励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奖励和助学金。江门市政协最高扶贫助学金5500元/人学年;江门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
名氏励志奖学金(基金100万元,奖学金利息)1000元/人学年;五邑慈善会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等。
4.学院设立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 招生、监督和上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及联系方式
传 真:0750- 联系人: 涂老师,陈老师
招生qq群:
微博:
第三十三条招生监督和上诉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监督审计处纪律监督与上诉联系部门
传 真:0750- 联系人:杨先生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于3月举行 26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以国家、省规定为准。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代码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代码是。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正式成立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学院,现为广东示范高等职业学院、全国职业学院魅力校园、广东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副主席单位、广东学前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江门职业教育联合会领导单位。
学校拥有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1个,广东省高水平专业集团建设项目6个(省第15名),品牌专业4个,重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省专业教育教学资源数据库1个,国家培训基地6个,省培训基地13个。
师资队伍:
全校教职员工731人,专职教师601人,专职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30人,硕士以上教师344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的35%,也有由企业(行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潮连校区大吗?
以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有四个校区。现在,只有潮连校区。
现在,江职大学的学生只在潮连校区生活学习。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信息如下:
新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西江之滨,占地1080亩。校园学习和生活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安静宜人;教学楼、图书馆、体育中心等建筑风格新颖,功能完善;葵花林、樱花林、桃李林、新华社走廊、文化走廊、小银湖等都有自己的兴趣,文化与自然相得益彰,被誉为江门最美丽的校园之一。学院藏书118万册,校园信息应用系统设施齐全,功能齐全。
江职论坛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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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新宁学院哪个校区?
江门台山校区。
新宁学院属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公立,由台山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双方致力于建设新宁学院成为教育培训、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三位一体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专业建设、人才培训、科技开发服务、教育培训等方面
台山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致,为台山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服务。
2018年9月3日下午,江门市第一所县级大学——台山新宁学院举行了首届学生入学典礼。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志勇、台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少谋、张慧琳、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台山市相关部门领导、企业代表、新宁学院2017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活动。仪式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孙宁主持。
新宁学院开设专业:
开设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制造、旅游管理三大专业。按照规定,新生第一年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学习,第二、三年回新宁学院学习。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以台山及周边市(区)为主,其他地区逐步扩大,主要开展全日制大学教育和3 2以学术教育为主,与台山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实现台山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顺利联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各种培训和社区教育。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新宁学院正式开放
江门市政府网-新宁学院首届学生回台山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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