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公安系统计划招聘辅警168名,具体岗位详见《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0日至2002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20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
三、网上报名
提交后,报考人员在报名提交次日至2020年12月3日18: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0年12月4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1的,按程序减少招聘计划,减少后仍达不到2:1的取消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情况另行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电话联系解决。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加20分,作战部队特战兵种退役士兵加15分,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其他退役士兵加10分。
六、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中国·武威”网站和“西北人才网”予以公告。
2.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1份)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期间,因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记载为准。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
4.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在“中国·武威”网站、“西北人才网”公布。
八、总成绩和初选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中国·武威”网站、“西北人才网”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政审
1.初选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考察政审。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执行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3.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考察政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初选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职业素质及岗位适应程度。
4.体检、考察政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武威”网站、“西北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批准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后上岗。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聘用人员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4.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名额100人(从参加笔试、面试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聘用。
十一、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属编外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2.聘用的辅警工资待遇按《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由劳务派遣公司及个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十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中国·武威”网站、“西北人才网”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当天申领“健康出行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报告,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5-
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5-
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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