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自治区高中统一考试(全区初中学术水平考试)。考试组织由班级城市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负责,与当地考生统一安排考场,参加汉语考试。
和田地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成员是什么?
·党委书记、教育委员会主任、市教育监督副主任张花梅
··张家琦市教育局副主任、市教育委员会成员
·中国中部城市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市教育委员会成员
·王道荣市纪委副书记、教师,
·承担荣市教育厅副秘书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
·利维爱市教育局副局长
·竹崎龙
·成员市教育委员会主席张占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
·朱诗云市教育监督工作,市政府教育监督副主任,副主任
在新疆第二次座谈会上,建议新疆大学生每年补贴6000元。
内地大学新疆大学生一年补贴6000元对于这个消息,我在网上找不到原文,只在麦盖提贴吧看到吧主发的内容,
上面有县教育局的电话号码,真实性打个电话就清楚了,但也只针对县在内地读书的大学生。过了一会儿,这条消息最近在内地各大高校论坛和贴吧疯狂。过了一会儿,这个消息最近在大陆各大高校论坛和贴吧疯狂。经过多次查询,伊宁教育局首先发布文件辟谣,然后巴州教育局表示没有收到上级文件。最后,有人说是针对新疆南疆、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嗯,我不核实消息的真实性。现在我真正能看到的是和田地区于县教育局的消息,到楼纲嘎霜眼布,最好联系当地教育局招生办,以免耽误补贴。
2016年新疆双语高班分数线
新教内学〔2013〕1号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中班)坚持面向全区,机会平等;德、智、体综合考核;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倾向于农牧民子女。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内高班招生工作,现行规定如下:一是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坚持阳光招生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内学)负责内高班招生的具体工作。地方、州、市教育局负责招生的准备、宣传和动员;按照自治区教育部的要求,组织登记考试,组织体检,建立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协助处理其他问题和日常联系。三、宣传为有效反映阳光招生,高级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宣传制度,各环节宣传时间不少于5天,宣传必须在当地、州、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和考生学校范围内,地方、州、市教育部门向自治区提交宣传方式和宣传地点名称,自治区将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络和新疆班网站宣传新疆宣传地点,便于考生查询,便于社会监督。各地、州、市教育局必须在宣传期间派人监督宣传情况。宣传环节结束后,各地、州、市教育局应保留宣传点的现场照片。地方、州、市教育局必须在宣传期间派人对宣传情况进行监督。宣传环节结束后,地方、州、市教育局应保留宣传点的现场照片。(体检名单、备案名单、录取结果同时公布学生电子摄像头照片)。公示环节如下:(1)考试成绩公示。(二)体检名单公示。(三)体检结果公示。(四)公示备案名单。(五)公示录取结果。(六)宣传贫困等级。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合格的,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学校或者教育局报名。(一)注册资格
一、思想品德合格。支持四个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初中阶段有完整的学籍。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未受到任何处罚。
6.考生直系亲属符合政审要求。(二)户籍条件
1.父母在疆内有常住户口(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
2.考生本人在疆内有常住户口(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
3.当父母和子女的户口区域和性质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9年1月1日前父母的户口区域和性质为准。
父母离婚或父母双亡的子女,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为准。
5、因父母在新疆移民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和父母户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经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确认为新疆移民的,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申请高班。(三)兵团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四)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需异地借考,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自治区学习审核备案。(5)内部初中毕业生报名内部初中毕业的学生,由班级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5、根据《关于新价非字[1998]32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新价非[2001]1087号)和《关于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评卷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价费[2005]39号文件规定,报考高中班的学生必须缴纳考试费47元,其中每个学生7元。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每生7元(命题、制卷、巡视、监考等费用)。六、报考高班的学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考试)。6.报考高中的学生必须参加新疆2013年初中学术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考试)。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卷)、政治历史(卷)、英语(民语、双语班)。国家团结教育内容(含地方史)在政治历史合卷中调整,分数不低于30分。每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6月20日至22日。报考内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安排考场。各地、州、市教育局安排考点、考场。考区位于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只设一个考区。从保障考生道路安全的角度来看,部分地区可设分考区(和田2、喀什5、克州3、阿克苏2、巴州2、伊犁3、阿勒泰2、塔城2、昌吉州2、哈密2)。各地区自行确定分考区,报自治区内学备案。考场按民语(分语种)、汉语、双语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考场按民用语言(语言)、汉语言、双语课(语言)分别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的类别考试。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自治区高中统一考试(属于区初中学术水平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班级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负责,与当地考生安排考场,均参加汉语考试。七、网上阅卷高班招生考试统一阅卷,各类考生试卷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八、体检、备案考试结果公布后,自治区根据区域招生计划确定最低体检控制分数线,地方、州、市按计划比例确定体检、备案名单(人口超过100万的地方、州、市按计划1:2.1比例体检备案,百万人口以下的地、州、市按计划1:2.7比例体检及备案,农牧民子女备案比例不得低于77%),由地、州、市教育局根据公示名单安排考生体检,统一建立《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各地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备案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各地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备案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自治区内学报合格考生名单、档案、政治考试、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原因。初中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部分进入高中,其余学生进入高中和内部班,因此要求初中毕业生参加体检和备案(不占学生体检、备案比例),非初中考生体检、备案人数不足,严格执行各类备案比例,不得相互调整。档案必须有《内地新疆高中考生户籍考试及政治考试表》(公安部门必须在本表背面打印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详细户籍信息护人不是父母,考生必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籍主页、内页复印件,并经当地派出所审核确认后加盖户籍专用章)、《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表》(考生考试表必须机器)、《考生承诺书》、《家长承诺书》、《内高班、区高中班学生成长记录表》(考生及学校必须填写内容)、《内高班、区高中班学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本表第一批新生报到时,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按录取学校分类统一交自治区内学)、团员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入团志愿书、体育证书、初中体育考试成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县及以上)、《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必须签字,学校班主任、校长也必须签字确认)等。此外,双语班考生应参加校本英语考试,成绩单必须在档案中(未开设校本英语课程或无考试成绩的,由地方、州、市教育局颁发)。此外,双语班考生应参加校本英语考试,成绩单必须在档案中(未开设校本英语课程或无考试成绩的,由地方、州、市教育局颁发)。上表必须用中文填写。(一)考生或班主任应填写《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袋上的相关内容,考生所在学校应逐一审核档案内容。(2)学校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考试和政治考试表》,由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逐级审核,最终由当地教育部门确定。考生所在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班主任、德育、党支部负责填写考生的思想政治鉴定,并按规定签字盖章。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考生所在县(市)教育公安部门应当审查确定《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考试和政治考试表》,并报当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签字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1.有言行者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考生参加宗教活动,考生直系亲属参加三非活动的。
3、违法,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有重大政治问题的直系亲属。(3)《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表》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并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育局配合,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要求在地、州、市指定的综合医院和县(市)综合医院进行。地方、州、市卫生部门应组织地方、州、市综合医院专家到县(市)综合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内地新疆高中和区初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严格遵守高中、初中招生考试(考试)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规范,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确保体检质量。各地将在规定时间内(见《2013年高考及招生工作日程表》)向自治区内学报送合格考生体检表,自治区将组织体检专家组对各地报送考生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各地报送自治区内学体检表。经自治区专家组审核,如有不同意见,内学通过当地教育部门通知考生在指定综合医院进行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认定复检不合格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通知考生,负责解释;认定复检合格的,由当地专家组在原体检表上写明复检结论,并将考生体检表送到自治区,并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组共同终审。当地专家负责向考生本人解释最终结论。(四)考生和家长必须认真阅读《家长承诺书》、《考生承诺书》并亲自签字,明确责任和义务。(5)申请高中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地方、州、市组织的初中体育考试(班级城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符合国家标准,C级以上(含C级),18分以上(含18分),初中体育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地、州、市在档案袋指定位置填写考生体育成绩并加盖公章。(六)区内高中生贫困等级
考生家长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或乡(街)、村(居委会)的有关人员负责填写盖章,由学校、县教育局、民政局审核盖章。在内部高中入学宣传期间,地方、州、市教育局根据《内地新疆高中贫困学生识别标准和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确认贫困水平,签字盖章,并宣传5天。第一批新生集中报到时,由地、州、市教育局派专人按录取学校分类,交自治区学习。(7)在自治区双语口语竞赛中获得加分奖励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核实汇总后,名单以地方、州、市为单位,并在评分前单独提交自治区。有体育、音乐、舞蹈等特长的考生(有区级以上证书)可随档案提交相关材料供录取参考。(八)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的相关内容,并将《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考试及政治考试表》必须完成考生及学校填写的内容)、《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学生成长记录表》(必须完成考生及学校填写的内容)、体育证书、初中体育考试成绩单、入团志愿书(原件)、团员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县及以上)》、《初中档案(密封)》、《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考生必须签字,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也必须签字确认)等。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参加内部高级招生体检、户籍考试、政治考试作。初级毕业生均参加高级招生体检、户籍考试、政治考试、备案工作。在档案袋是否为初级毕业生栏中填写是,并在初级准考证号栏中填写初级考试号。档案材料与当地考生档案材料分别报送内学。九、坚持阳光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自治区教育部的领导下,组织招生工作,按照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考核的录取原则选择最佳录取。自治区内学审核考生档案,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并出具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和宣传学生贫困水平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将向贫困学生和非贫困学生收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新生将在培训期间将费用交给自治区。10、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人口比例、考生类别和考生户口性质,实行以地、州、市为单位的录取方式(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汉族考生的录取名额分别发放)。先完成各地招生计划,再实施统一招生。按照择优录取原则,主要招收农牧民子女。(一)2012年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进一步提高,比例不低于77%。(2)初中毕业生在班级城市统一参加高中入学考试,不单独发布招生计划,不单独录取,全部返回学生来源参加录取。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参加体检、户籍考试、政审、备案。(3)少数民族考生按民考汉(仅限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吾尔、藏、俄罗斯考生)、双语班、民考三类参加录取。同一民族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地区本民族双语班和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当同一民族考生和双语班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低于民族考生的分数线时,不分类别,只分为城乡,按分数进行备案录取。汉族考生和考生类别不在汉族少数民族考生范围内,在小学、初中少数民族语言或双语班(以下简称汉族考生),可以根据国家录取分数线,也可以参照语言的国家组成,根据相应类别的学生和相同的户籍分数线。(4)照顾南疆和田、喀什、克州的汉族考生。在实施分区招生计划时,三个州的汉族考生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无论城乡。(五)继续实施分区计划与全区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招生比例不低于55%。(六)全疆统一招生,适当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自治民族。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民族的录取比例不低于本州分地区少数民族计划的15%。7)招生实行限制总分和单科最低分的方法。录取原则坚持总分和单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考汉语考生总分最低分控制在410分,数学英语单科最低分控制在:数学单科不低于62分,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双语班和民语考生总分最低分控制在420分和450分,汉语和数学单科最低分控制在:汉语单科不低于78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11个属于民考汉系列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最低分控制在560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7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成绩均不得为零。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成绩均不得为零。(8)根据《关于印发的》〈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实施计划〉《通知》(新教基[2008]7号)文件精神,高班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水平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B级以下综合素质评定水平的学生不予录取。(9)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名优秀学生在初中阶段受到地区以上单位的表彰,并获得地区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考生,参加地区级以上各学科、艺术体育比赛的考生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归侨和华侨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和录取烈士和英国模特的孩子,但必须有地方纪委出具的证明和自治区级有关部门的证明。(十)所有被录取的高班学生,均应注射乙肝疫苗(自费)和结核病疫苗,注册时必须将注射卡提交学校。十一、加分(一)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半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考高班时可获得5分加分。(二)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高班时可获得10分加分。(3)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新疆总决赛并获奖的选手,在报考高班时可获得15分加分。上述加分政策不实行累积加分。(4)农牧民家庭子女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取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和《计划生育父母荣誉证书》,在申请高班时可获得5分。12、高班招生登记、考试、标记、体检、户籍考试、政治考试、备案、录取、贫困学生等级认定等各个环节都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对全体员工实行责任制,对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在考生户籍考试和政治考试工作中,校长、德育、学校党支部书记、地方(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具体有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如有欺诈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考生入学资格。(2)体检中有错误检查、遗漏检查的,应当追究主检医生的责任;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认真调查有关责任人,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三)严格执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确定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确定中国民族成分的通知》(新民族发[2003]103号)。录取入学后,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返回学生来源,并认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果考生、家长或相关负责人在上述环节作弊或不负责任,导致考生入学后返回学生来源,第二年将相应减少当地州计划,并通知考生、家长或相关负责人。考生、家长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损失。(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考试、录取或者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者取得学籍的,按照《内地新疆高中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1、以虚报、伪造、变更相关信息、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
2.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
3.扰乱报名点、考场、评卷点、录取场所的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或阻碍招生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4.有其他欺诈行为的。(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卫生、民宗等违纪行为发生的部门撤销其高班招生资格或者给予行政处分。l、考生报名资格和贫困等级证明、证明、档案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批时弄虚作假的。
2.指示、纵容、协助、与他人欺骗招生工作。
3、应避免招生工作却隐瞒不报,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4.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导致考生录取不合格。
5.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招生工作重大损失。
6.体检中因弄虚作假、责任心不强而在入学复检中发现问题。
7.有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情节轻重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盗窃或泄露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扰乱考场、阅卷点和录取场所的秩序,威胁员工人身安全。
3.考生档案信息、答卷、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和信息在招生或考试中变更。
4.以招生名义贿赂勒索的。
5.有其他徇私舞弊和违法行为的。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室负责解释本规定。
我在新疆和田工作了四年,这个月我的工作被教育局开除了
开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养老金不严重,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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