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师范学院是沧州市唯一一所市属师范类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本科学历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校专业资格认定专家组认定通过后,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23房间)
联系人:杨老师徐老师王老师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于2020年2月10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6、考试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育类相关科目(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与招聘岗位应具备能力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于2020年2月10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在沧州师范学院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3、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现场叙述、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师范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由沧州师范学院组织,市
监督。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师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沧州师范学院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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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
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招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9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5人)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综合办公楼3楼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田老师
传真:0317-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
4.资格审查及交费
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2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20年2月28日前在沧州医专网站发布。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答辩,非教师岗位采取命题式问题阐述、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面试的内容及时间分配。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教师岗位: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试讲题目,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
面试时间分配:现场教学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
非教师岗位: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命题,备考15分钟后,完成命题阐述;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985”、“211”、其他院校的次序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泊头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
30至5:30)。
并填写《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30
)到泊头职业学院人事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20年1月13日前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试卷外聘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等出题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命题并判卷、成绩登统,笔试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一并通知。
3、面试方式:不同岗位按不同模块进行。
(1)专任教师1至7岗位、专任教师11至16岗位:
考察目的
---|---|---|---|---
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
10分钟
80分
回答问题
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
3分钟
20分
(2)专任教师8至10岗位、专任教师17至18岗位及声乐教师、钢琴教师、舞蹈教师岗位:
60分
技能展示
专业技能
5分钟
(3)职员1至职员5岗位:
命题式问题阐释
40分
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和考点公示栏公布。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泊头职业学院在市教育局
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外聘评委,现场抽题。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工作人员实行入闱管理。所有环节都有市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5、总成绩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的排名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内容及方式见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的通知)。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泊头职业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地点保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泊头职业学院在市教育局
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泊头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档案等材料),按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
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年级部职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的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它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学位、专业等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2、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元旦当天不报名)。
2、报名地点
地点:沧州市第一中学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4、资格审查
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
报名合格人员在沧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报考人员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6、考试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试范围及内容:年级部职员岗位为教育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相关知识;其它为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分数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部分试题、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以上少于规定人数或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教师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沧州市第一中学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
本次招聘除年级部职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外,其它岗位面试均采用讲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全程录像。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最终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若仍无法区分高低,则采用面试加试予以区分。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办法确定。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沧州市第一中学组织,市教育局
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本方案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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