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分。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下称《方案》),将从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从课程设置要求到课程实施与评价,《方案》做出了详细的指导,并要求各学校要围绕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等,培养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开设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分
《方案》对学制、课时、学分进行了设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在科目设置上,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从高一年级开始安排。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和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序实施选课走班
在课程实施与评价方面,《方案》要求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不得要求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前确定选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建立完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省教育厅修订《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实施细则。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
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均应以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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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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