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招生对象的报名条件
1.参加计算机分配失败的适龄儿童。符合上述第
3、点注册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文献中学和莆田市第三中学部分地区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而空缺的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招生计划,学校区外相应数量的适龄儿童作为补充。具体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同样,我是辽师学前教育,只在铁岭办学!所以放心吧!是辽师本科毕业证,不然谁还去!对吧?
2015年莆田市城厢区逸夫幼儿园报名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荔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莆田市教育[2015]26号),根据城厢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原则
1.信息披露原则。一、招生原则
1.信息披露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披露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就近免试录取原则。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区域、免试就近录取的原则,剩余学位实行计算机随机分配和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级学生人数,原则上按照省级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执行。因客观原因超班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省级标准的10%。
2、招生对象小学:本区户籍或暂住城厢区符合政策要求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2015年小学毕业生户籍或暂住城厢区,符合政策要求。三、公立学校招生区
1、小学。城市小学:小塘小学在凤凰山街小塘、月塘、新塘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南门学校小学部在凤凰山街南门社区招收户籍,朱坑、白洋、林桥村适龄儿童;中特小学在凤凰山街南苑社区、中特社区、三河观世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太平小学在龙桥街太平、龙德井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兴安小学在龙桥街兴安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延寿小学在龙桥街延寿村招收适龄儿童;逸夫实验小学在龙桥街北磨、下磨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和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区第一实验小学在龙桥街泗华村、洋西村、万辉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区第二实验小学在霞林街塘坡、小厝村(社区)招收适龄儿童;沟头小学在霞林街沟头、莆田糖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夏林村、在霞林街铁岭村招收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行政村招收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农村小学。按行政村招收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农村小学。
2、初中。城市中学:南门学校中学部在凤凰山街南门、南苑社区、莆田糖、沟头、唐坡、唐厝、顶墩、下黄社区(村)小学招收户籍;文献中学招收龙桥街太平、下磨、北磨社区、龙德井、小塘、新塘、月塘、朱坑、白洋、林桥社区(村)小学毕业生;霞林学校招收霞林、木兰、坂头、玉上、铁岭社区(村)、莆田西区小学毕业生;莆田市第三中学在龙桥街龙桥、兴安、泗华、延寿、阳溪、万辉社区(村)小学招收户籍。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近入学。四、公立学校招生条件及办法(一)城市公立学校就近划分招生对象条件
1.户籍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城厢区公立学校,可提供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适龄学生。初中非城厢区小学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簿必须标明与户主的关系,学龄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户口簿中,投靠或挂户不符合条件;
2.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所在地必须与户口簿中的地址一致)为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房屋拆迁合同、土地证明或居住单位公共房屋证明和门牌证;
3.学生应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种原因不能如期到校的,应当向区内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补报;区内学校学额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超过期限名的,学校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时向区教育局及其所属镇(街)报告。超过期限名的,学校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时向区教育局及其所属镇(街)报告。
2.政策照顾学龄学生。具体包括:
1.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和驻莆田央企高管子女符合莆田市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
2、sos儿童村适龄儿童;
3.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莆田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先备忘录》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
4.城厢区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或对城厢教育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子女。政策护理学龄对象可按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送区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学龄对象可按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送区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注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役军人子女、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sos儿童村适龄儿童必须提供市教育局的登记名单。
2.城厢区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或对城厢教育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子女,应当提供区政府表彰的有关证明。(二)中心城区公立学校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1、户籍于2015年1月1日(含)后转入市区中心公立学校区域并拥有房地产,或在市区中心公立学校区域注册但未拥有房地产,可提供适龄学龄对象,初中非市区小学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国家电子学校档案。
2.暂住城厢区中心城区公立学校,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农民工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1.学生父(母)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必须与暂住地一致);
2.学生父(母)在临时居住地的城市企业工作,2014年12月31日至注册日在临时居住地的城市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者学生父(母)在临时居住地的城市做生意。2014年12月31日前(含)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执照上姓名为学生父母);
三、原籍户口簿;
初中非城厢区小学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全国电子学籍档案。
3.户籍在市厢区中心城区公立学校电影中,但属于寄户和挂户,2014-2015学年可在市厢区城区小学或幼儿园入学一年,并可提供户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
3.户籍在市厢区中心城区公立学校电影中,但属于寄户和挂户,2014-2015学年可在市厢区城区小学或幼儿园提供户口簿和一年学习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3)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招生对象的报名条件
1.参加计算机分配失败的适龄儿童。
2.不符合计算机分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的随迁子女。
3.暂住城厢区中心城区公立学校,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城市流动人员子女(以下简称跨区间子女):
1.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父(母)在临时居住地城市企业工作,在临时居住地城市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父(母)在临时居住地城市做生意,2014年12月31日(含)前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场所必须在中心城区,而且执照上的名字是学生父母);
2.2014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所在地中心城区临时居住的租赁合同等相关居住证明;
4.计划进入跨区中心城市公立小学的适龄儿童,应持有2014-2015学年中心城市幼儿园学习满一学年的证书(毕业证书或成绩报告)。拟进入公立初中的适龄青少年,经小学学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批准,提供《适龄子女跨区移动人员申请表》(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并持父母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到相关县、区办理。拟进入公立初中的适龄青少年,经小学学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批准,提供《区间流动人员适龄子女跨区申请表》(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并持父母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社会保障证明或营业执照到相关县、区办理。不要填写在城厢区学习的原件)。
4.台湾、香港、澳门、外国子女、华侨适龄学生可同时提供下列证件。
1.能说明借阅理由的材料,如父母购房证明;
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监护人及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4.因特殊情况,学龄儿童不能由直系亲属委托为监护人的,必须出示公证书。符合上述第
3、两点的学龄儿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户籍或临时居住区注册。学校负责识别和审核,并在注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符合上述第
2、点注册条件的人数少于暂住公立学校剩余学位的,按居住区接受;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的,按计算机分配产生入学学位。分配顺序按上述对象顺序进行。分配失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分配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在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评价代表参加。符合上述第
(四)计算机分配录取但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学位,计算机分配下一个序列号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考。
(五)在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工作或经商的随迁子女和跨区间子女按父母就业所在地就近入学。
七、其他事项
1、南门学校初中除招收合格区域的学生外,优先招收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和小学毕业生,其余学位分配。
3.由于兴安小学正在筹备中,小学招收的学生在建成投入使用前暂时安排逸夫实验小学学习,学校建成后移回总部。
4.在城厢区买房,户口未迁入的,视为随迁子女和跨区间子女。
5.城厢区原小学、幼儿园毕业生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应当及时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学习手续。八、工作要求
1.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通过城厢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披露招生信息和动态。各相关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办事窗口,接受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通过教育信息平台、学校事务公开栏、张贴通知等渠道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2、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立和私立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和招收学生,公立学校不得以各种竞赛证书或成绩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采用计算机随机混合、随机抽班等方式。残疾学龄儿童,各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随班学习。
3.为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和跨区间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立中小学为主,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学校布局和学生实际情况,对随迁子女和跨区间子女进行分配或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
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各学校招生后,应于9月15日前将新生招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同时,所有新生应立即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上完成学籍登记或转学。初中不得无档招生,坚决避免学生学籍漏建、断档。各学校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的收集和归档。非地区转学生应控制在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内,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未经批准的,不予转学。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铁岭小学毕业证(辽宁师范大学铁岭校区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毕业证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04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