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安排80号),今年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请评审工作(包括社会化、自主评审、评)。
贵州职称能网查吗?
查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启用贵州省电子版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起在贵州省启用电子版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不再颁发贵州省纸质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加盖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PDF格式文件为载体,页面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文件类型、文件号码、资格系列、资格专业、资格名称、评审类型、获取时间、申请人(机构)、评审机构、评审机构设立单位、验证二维码等。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书
没有职称证可以用电子签吗?
电子签证没有职称证书。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书
电子签证没有职称证书。
自2021年起,全省各有关单位批准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施电子职称证书。
电子职称证书实施后,纸质证书原则上不质证书。
已颁发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原纸质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错误需要申请补发的,电子证书按程序审核,输入相关职称信息数据,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电子职称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级别的职称,可作为我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考试代替评审)安排
(一)创建信息系统账号。
(1)创建信息系统帐户。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称评定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者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户,企事业单位为申请人创建账户。
(二)2021年度评审结果按时备案。全省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含独立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6月24日前检查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备案情况。2021年度评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信息系统将不再接受其2022年度工作。
(五)建筑专业中小学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专业中小学职称评定将继续实施以考代考。考生将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考。资格考试合格后,将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通过信息系统,委托省级评审机构对不具备评审条件的专业进行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审核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书,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账户。外省人员需要在我省审核的,单位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委托书,并按照程序报我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创建账户。
(七)收取评审费。职称评审费的收费方式和缴费时间由评审委员会成立的单位确定。申请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得收取评审费。
(九)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根据分类评价要求,在工程系列中发布专业(行业)评价条件的,由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在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价条件的适用要求。
(二)申请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为业绩申报的,必须提供相关支持材料。获奖成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价条件规定的同类成绩和学术要求。
(3)申请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层考核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153
实施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的申请和评价条件。
(四)实行代表作制度。重点关注申请人的绩效水平、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认真落实高级工程师资格代表论文提交制度。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的相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或一级准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请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请工程系列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以准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职称的,取得资格后取得其业绩和学术成果。以准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职称的,取得资格后取得其业绩和学术成果。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私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的公共需求学科继续关注农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中选择其中一学习和测试。2021年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考试,所缺课时间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1)各专业评委会成立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部署具体的评价事项,并在规定的环节截止日期前尽快完成。各评委成立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请评审的法律、政策和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顺利有序进行。
(2)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单位宣传、申请人和推荐单位的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布和签署承诺书的申请人和单位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调查核实的申请人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自认定之日起记录在信息系统信用档案中,3年内不得申报。通过政策审查的,取消考核资格,通过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追究申请人和推荐、审核单位的责任。
(3)各评委会成立的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工作,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政策审查,打击和惩罚职称申报中的不诚实行为。
评审前,各评审委员会应组织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和督促评审专家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查和讨论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绩效贡献、创新价值等,制定防御问题,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复制政策审查意见,必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各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下载并打印评审委员会表决表(评审结果),并逐一签字并妥善归档。
(四)可组织实施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和基层副高级认定。
(五)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任职年限(任职时间)终算时间。未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六、备案评审结果
(一)评委会成立单位应当在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说明、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备案。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认真备案评审结果。及时拒绝并填写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理由。备案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评委会成立单位沟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经核实,应督促其整改落实。
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相关职称政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2015年职业鉴定证书是否全部上网?
一些省市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电子职业鉴定证书,但并非所有省市都实现了互联网接入。
启用职称电子证书,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部署,加快互联网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系统向社会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各单位可在线核对证书信息。
职称电子证书将原纸质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证书的证书信息和编号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生成,右下角加盖职称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贵州省全面推行电子职称证书(贵州省全面实施电子职称证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03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