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2021年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吗?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经营许可证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施通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平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大提高市场实体的便利性和可预测性。
2021年食品营业执照取消了吗?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备案、通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平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大提高市场实体的便利性和可预测性。
(一)直接取消审批。
为了解决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准入营问题,全国取消了68项企业营业执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消了14项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
(二)审批改为备案。
为了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开放市场准入,15项企业相关营业执照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改为备案管理,15项企业相关营业执照项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改为备案管理。
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先备案的,企业可以办理备案手续。
(三)履行通知承诺。
为大大简化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的准入审批,全国37项企业营业执照承诺,自由贸易试验区40项企业营业执照试点承诺。
通知承诺实施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的营业执照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通知企业。
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因企业承诺可以减少的审批材料;企业领证后可以补交的审批材料,应当限期办理。企业自愿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取消散装食品营业执照
没有取消。
2021年食品流通许可证没有取消,而是改变了名称。现在的食品营业执照是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原来规定所有经营食品的人都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在新规定只有经营散装食品的人才要申请食品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不需要申请食品营业执照。
7月1日取消食品营业执照吗?
从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深化全国许可证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备案、通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强试点改革。
改革将采取四项措施:
一、直接取消审批
二、审批改为备案
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通知承诺
1.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因企业承诺减少省份的审批材料;
2.对企业领证后可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处理,限期补交;
3.企业自愿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对通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核查。
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违反信托的违法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记录中,依照法律、法规处罚违反信托。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纳入信用记录,并收集到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
1.下放重要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化肥除外)生产许可证颁发等15项企业经营许可证,方便企业就近办理。
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如发放保安服务许可证等256项涉及企业的营业执照。
2.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如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企业相关营业执照。
取消或延长许可证有效期,方便企业持续经营。
3.取消数量限制,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企业有序竞争。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响应企业关注,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措施。
武汉食品营业执照取消了吗?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查询结果,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含冷冻冷藏))的办理,改为备案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武汉也实施了这一规定,不是取消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是只是不办理(预包装(含冷冻冷藏)销售其他食品仍然需要食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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