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共集体户和档案托管的对象和时间:1。毕业生必须亲自办理毕业证书原件和半英寸免冠近照(照片按身份证制作要求),并在我中心办理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后到莲花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云南大学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规程
云南省高中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公共集体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规程
一、云南省高中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共集体户、档案托管的对象、时间:
1、公共集体户托管对象:(1)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就业期限三年后未实施的,其户籍关系将转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期限三年后未实施的,其户籍关系将转回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在托管期间,不得为结婚登记提供相应的服务。如需办理结婚登记,需将户口迁回原籍。集体户只接受毕业生本人户籍。(2)中心将向托管毕业生提供相关户籍、入学、身份证、出国、云南流动人口结婚证(全国通用)等证明和相关服务。
2.档案托管的服务对象和时间: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托管时间由毕业生自行确定。
二、户籍托管应提供的材料:
1.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高校毕业生)或登记证(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两张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身份证制作要求);身高血型证明(县以上医院提供);户口迁移证。
2.如实填写《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户口及档案托管申请表》、《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户口及档案托管申请表》 协议书
》常住人口登记表。
3.根据云计费[2003]29号,每人每年收取50元管理费。
三、档案托管申报程序:
1.核实档案是否转移到中心。
2.如需委托中心管理档案,请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户口及档案托管协议》,由中心提供。
四、户籍迁出应提供的材料:
除昆明市四城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外:
1、持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或登记证复印件办理迁出手续。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明。
2.在我的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后,去莲华派出所换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昆明四区:
1.持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在我中心开具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到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派出所换取公安局户口证明,到准备落户的派出所或单位办理准迁证,然后中心转移户口。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明。
五、办理档案迁出时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本人不能自带档案,可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派人持有 介绍信 我的中心通过机关局提取或寄出身份证和工作证。
(一)转回生源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出具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出手续。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明。
(二)转入具体单位:
1.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单位转档函或录用证明。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明。
六、二代身份证办理:
1.毕业生必须亲自办理毕业证原件和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身份证制作要求),在我中心办理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后到莲花派出所制作身份证。身份证制作期间,户口迁出不能办理。如果户口迁出,需要申请解锁,身份证销毁。(身份证制作时间由公安部门确定)。
2.身份证制作完毕后,凭证件收据、付款收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云南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如第一代身份证遗失,请先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启示,凭报纸办理领取手续)
三、三年户口托管期满前五个月内,不办理二代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六、户籍、档案办理地点:
昆明市学府路2号(小菜园立交桥旁省教育厅大楼一楼)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
从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从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证图片(云南大学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规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701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