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单,记录下列事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公司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录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编号;
如何证明股东的实缴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实收出资证明: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实收出资证明主要包括出资证明。
三、股东名册。
四、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
(一)股东姓名、姓名、住所;
(二)股东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编号。
股东名册中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其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书面答复股东,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
如何办理有效的股东出资证明
有效的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有法律记录和公司盖章。记录事项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东名称或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但盖章后才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的编号和发放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如何证明股东的实际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直接关系到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包括后续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用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足额存入公司开立的账户;非货币(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的,应当及时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录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编号;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如何证明股东的实收出资?
股东实收出资可以用银行账单证明,也可以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工商登记证明。股东可以按实收出资比例获得公司股息。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
股东名册中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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