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可领取离婚证。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原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
(四)对被监禁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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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必去户籍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同意离婚的,需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如果双方离婚,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基层法院应当起诉。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双方结婚证;
四、双方共同制定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必须在现场签字);
5.近期两张两寸单人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离婚证明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程序为: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到永久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离婚冷静期后,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审查材料程序,符合离婚条件,离婚登记,双方发放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第一百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离婚要去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不必去户籍所在地。双方同意离婚的,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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