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理民办高校毕业证书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万余元。近日,宿迁宿城区法院审结这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路某等9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的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舒某、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5年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王某联系被告人范某为其搭建北京建设大学、北京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郑州东方专修学院等虚假民办学校“网站”,安排被告人张某制作上述学校的毕业证书及配套档案材料,并在上述学校“网站”录入相应的毕业证书信息以供查验,先后发展被告人路某、孙某、王乙为代理,被告人路某、孙某又发展被告人王丙、陈某、牛某为下级代理,由代理通过微信、淘宝店铺等以“办理正规民办学校毕业证书”“承诺网上可查”等虚假内容进行宣传,诱骗他人相信所办理的是正规民办学校的毕业证书,在购买人决定购买后,再根据购买人的要求将办证人身份等信息传递至被告人王某处,由被告人王某安排制作、邮寄虚假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配套档案材料,并将毕业证书信息录入相应的学校“网站”供购买人查验。经查,被告人王某、范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合计5万余元,被告人王某、范某等人涉及的犯罪数额从5万余元至4500元不等。
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某家中查获并扣押北京建设大学、北京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郑州东方专修学院等学校钢印、印章、毕业证书等物品若干,从被告人王某、范某等人处查获并扣押电脑、手机等物品若干。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等人退缴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
2016年7月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舒某、林某在运营中国民办教育信息网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被告人孙某、王乙开通个人代理账号用于录入虚假毕业证书信息,并按条收取费用,收取二人支付的信息录入费用合计约63万元,用于录入6000余条虚假毕业证书信息。案发后,被告人舒某、林某分别退缴人民币38万元、25万元。
宿城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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