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019年12月16日讯“有钱就赶快补交一下吧,年底学校财务需要核算。”
不出所料,临近年末,西安某高校博士生马瑞明又接到了催缴学费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学院辅导员,语气平平。
电话这头,马瑞明倒也没多说什么,应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目前,马瑞明就读教育学博士,学制三年,学费1万一年。除了第一年,后两年均未按时缴纳学费。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读到硕士研究生至少22岁,读到博士研究生至少25岁。接受了超过十五年的学历教育,一些高校与部分研究生,不仅存在于教与学的关系之中,也陷入了一段“债务纠葛”——高学历本应兼具高素质,研究生却成为“讨债”对象。
1.某高校涉及数千人,欠费4000余万元
“一直没有给家里贡献收入,也不好意思再伸手,向父母要钱。”在博士一年级那年,马瑞明结婚,生活的压力陡增。
除了和导师做一些调研项目,获得“少得可怜的”劳务费以外,马瑞明没有别的收入来源。
尽管马瑞明所在高校和其他学校一样,有着覆盖面很广的奖助学金政策。按照正常逻辑,他完全可以先交上学费,再获得奖助学金,达到“收支相抵”。然而,问题就卡在这里。
“这本账,我也知道怎么算,可就是缺那部分的钱。”由于学业能力问题,马瑞明没能按时毕业。延期毕业最直接的影响是,“再也拿不到每月2300元国家发放的生活补贴”。
按照现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元。
如果真遇到经济困难,完全可以于奖助政策体系。
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这三个词语任意组合,足以引发舆论关注。
2007年,时任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炎透露,有学生欠缴学费,原因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还存在少数恶意欠费的现象,“拖欠学费的高校,有的上千万元、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现在,马瑞明丝毫不在意欠费“这档子事儿”,而是最在意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毕业。
“最后,我不可能不交。等我快毕业时候,学校一定会拿着学位证、毕业证卡着我。”他笃信,“只要博士顺利毕业,签了工作,一次性交清2万元的学费,应该不是难事。”
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文凯,就是按照马瑞明“设计的路线”,在硕士毕业前,缴清了拖欠学校的一万余元学费。
因为挪用了父母给的学费钱,研一刚开学,文凯就无法按时缴纳学费。一次与学长的聚会上,文凯听到了“可以缓交学费”的说法,“有钱没钱都可以先拖着,学校也不会催。”
到现在,文凯都记得当时自己的第一反应,“心里打了一个问号”。在向学长们“多次确认”之后,文凯也下定决心——“缓交”!
于是,他“缓交”了2016年、2017年两学年学费,共计1.6万元。没交学费,并未对他产生任何影响,文凯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顺利入学注册,课正常上,考试正常考”。
“因故迟交,跟风缓交,还不是最坏的情况。”东北某高校研究生院教师陈明介绍,“欠费学生中还有一群特殊人群——在职博士研究生。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精力难兼顾,攻读博士学位的难度相对较大。一些人索性先不交学费,等到能读下来就交,读不下来就算了。”
2.学生欠费习以为常,学校催缴“例行公事”
每年开学、年底、毕业季前,韦丽最为忙碌。催缴拖欠的学费,是这位南京某高校助管的“份内工作”。
最近一次催缴在职博士学费,对方给出的说法是,“忘记了交费时间”,随即,迅速挂断了电话。
依照韦丽的经验,接到通知后,有的同学第二天就去补齐,但也有同学会继续拖延,直到毕业,“有的是不催不交,有的是催了也不交”。
“现在,有的同学信用卡用得比较频繁,生活花销一大,就容易资金紧张”,韦丽推测,“当他们确实周转不开的时候,就有可能挪用学费。”
拖欠学费在该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学生对此习以为常,而校方的反应,也令人费解。
“每年催缴学费就像例行公事。”在韦丽看来,“学校催缴的态度并不严厉,只是要求我们电话通知,走个形式而已。”她分析,学校对这件事并不上心,可能是学校的运转不单单靠学费,更多的是来自国家拨款。
不同的学校在如何处理拖欠学费的问题上,行动并不一致。
“学校催缴的力度,与该高校的经济实力、国家财政拨款数额关系密切。”福建某高校财务处工作人员王乐透露。
部分学生习以为常,一些学校不重视。那么,拖欠的学费靠什么收上来?
拖欠学费到毕业前的“最后一刻”,是学校和学生双方都默认了,欠费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韦丽认同这一说法。
毕业证和学位证——似乎是少数能够震慑学生按时缴费的“武器”。
但是,教育部曾多次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高校对已经结束学业并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想用‘两证’堵住恶意欠费的学生,这个办法根本行不通。”陈明多次处理研究生恶意欠费事件。他得出的结论是:“在这种处境中,学校就是弱势群体,要想做好研究生学费缴纳工作,还是要靠平时的引导和督促。”
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上,一则2017年的新闻并不起眼,但是表明校方的态度。
这则《关于学硕和博士生欠费(学费或住宿费)公示》,公布了52位欠费学生的学号,他们的欠费金额从540元到元不等。该《公示》的关键性信息是提醒“未能成功缴费的学生,均不视为成功注册”。
事实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按规定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籍。
“相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一直都有,但是,很多学校并未严格执行,拖欠学费越严重的高校,越能说明校方的管理松散。”陈明认为。
3.拖欠学费,让诚信教育流于形式
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在籍研究生3670人欠费,累积欠费金额4029万元。其中,博士1000人欠费,欠费1864万元;硕士2670人欠费,欠费2165万元。
“我校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4000余万元的欠费数额巨大,对办学经费的高效运转,带来了极大挑战。”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志称,“更重要的是,本应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却罔顾契约精神,恶意拖欠学费,这为我们人才培养提了醒。”
《高等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一个人不论其家庭收入、性别、居住地理状况怎样,只要达到入学标准都可以入学接受高等教育。同时也指出,“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多年来,许多研究生形成了“毕业前缴清即可”的观念。刘志说:“在思想观念上必须扭转这个误区。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研究生接受教育须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通过长达一年的全力催收,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实现全日制研究生历史欠费全部清缴。截至2019年,该校连续三年实现全日制研究生“零欠费”。
“实现研究生学费全部按时缴纳,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刘志介绍,学校采取了“教育引导与严格执规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工作策略,充分体谅难处,努力教育引导,反复提醒告知,尽量多给机会。
“通过一对一讲政策、发函件、打电话,导师、辅导员、学生干部轮番上阵,先后开展了15轮次的学费催缴。同时,通过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给予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缴纳学费。”刘志补充道。
在学费催缴工作方面,既没有牵头组织部门,也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大多数人会把责任指向财务部门。目前,既缺少有效准确认定学生是恶意欠费还是因贫欠费,又缺少有针对性的催缴规定和刚性计划的情况下,催缴工作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协作。王乐建议,甚至可通过法律途径制定出针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欠费,特别是恶意欠费行为的处罚措施。
动真格的情况,还是少数。
2018年4月,东北师范大学取消了全校35名恶意欠费学生学籍。“对于恶意欠缴学费的学生,学校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严肃处理。”刘志说。
“发生拖欠学费的行为,让高校的诚信教育流于形式。”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范先佐表示,“我们一直强调要把加强学生诚实诚信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多途径、多形式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无法遵守校规校纪,无法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还何谈成长成才、贡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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