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高峰来临,大学生们也即将走出校园走进职场,在找工作面试的时候,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最后落入求职陷阱,让人猝不及防。
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是关于“求职陷阱系列”——扣证件的相关案例及防范提示:
警惕“扣证件”
概念:
“扣证件”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
特征:
1.扣押或保管证件长期不归还;
2.索要证件需交“保证金”;
3.借口敷衍。
受害人群包括: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已就业大学生,受教育程度不高、工资较低的社会青年等。
案例1:
2017年,陕西数百名大学生经历了一场闹剧。这些大学生参加的所谓“陕西爱心支教联盟”,背后是家名为陕西尚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机构。该机构将这群大学生骗为免费劳动力为己所用,开课收费牟取非法利益。
2017年7月14日,在集中出现“支教变收费辅导班”的汉中市,当地教育局回应: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涉事企业进行查处。
既为骗局,总有露出蛛丝马迹之处,破绽就隐藏在种种细节当中。居然还有部分“支教点”,为防止“支教老师”逃跑甚至扣押学生证和身份证。
案例2:
护士余某2015年初到一家民营医院工作。该民营医院在招聘护士时要求所有人将护士执业证书全部上交,说是到离职的时候再还给他们。
2015年年底,余某因为和领导在工作上产生矛盾,要求辞职,并向医院索要自己的护士执业证,可是医院拒绝归还给她。
分析:
为了促使人才流动趋于合理,减少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不当行为,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更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证件包括上岗证、荣誉证书、
职称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所有权归属于员工的证件。
如本案所述那样,劳动者由于处于弱势地位,在入职时就将相关证件交给了用人单位,此时该用人单位已经构成违法;劳动者离职时,
要求用人单位归还证件,而用人单位却拒绝,更是错上加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所以,余某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由监察大队帮助她拿回自己的护士执业证书。
案例3:
2015年,汪某从外地来苏州求职,由于人生地不熟,他找到了高新区一家职业中介公司帮忙,希望找一份保安的工作。接到通知面试后,用人单位称可以录用,中介人员便与汪先生签订了合同,
并要求他将身份证暂放在中介公司作为抵押。
为了顺利工作,虽然觉得有些异常,汪先生仍旧交出了身份证。
可等到汪某来到用人单位入职时却被告知,他将要从事的并非是保安的工作,而是工厂的普通操作工。
得到的工作与预期相差太大,硬着头皮干了十多天后,汪某还是忍不住辞了职。后来,汪某找到中介公司,想取回身份证,便于接下来求职。但中介人员却称身份证暂时还不能交还,
如果一定要拿回证件,必须支付100元赎回费。
中介回复:因为合同没到期就离职,属于违约,单位要找中介负责,所以必须跟收钱。
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中介此举违法。
防范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的,要注明具体用途。
1、如果扣留的是身份证,应该当天必须要回来,公司留下复印件比较正常,身份证很重要外出在外,一定要带在身上。遇到骗子公司,直接报警将身份证要回来,一般扣留身份证的就是强制就业,实在没有办法,身份证挂失补办。
2、扣留毕业证、学位证,很多学生在入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上交学历证明,这是没有错的,但是一定要问清楚期限,公司没有扣留毕业证、学位证的权利,只有查看的权利,一般查看时间为30天,过了时间公司就没用权利再留着毕业证。
支招:
该如何规避求职陷阱呢?有如下几点建议:
1、发觉被骗,及时报案;
2、选取最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权方式;
3、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求职渠道,警惕陌生来电,即便是同学或熟人介绍的公司,也需要进行事先了解;
4、对每个面试的公司和岗位都要事先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解,看应聘单位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时间是否有效;也可在面试时观察公司的工作环境、公司面试是否正规等;
5、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工作前就提及交费、贷款时,一定要谨慎。一旦察觉自己可能遭遇“陷阱”后,可以向身边有经验的人或相关部门和。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查询渠道:
1.查询就业政策信息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
2.查询招聘信息可登陆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或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
3.了解各地工作动态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微信;
4.政策、信息查询、办事指南等可拨打电话。
找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
小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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