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事务所对此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事务所。天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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