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奇葩证明”引发广泛关注。日前,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专门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11月20日澎湃新闻)
贵阳中医学院之所以发布上述通知,是因为近年来,该学校不少已经毕业的学生应所在单位要求,找到学校开具学历等相关证明。学校发布这一通知,就是希望能让学生少一些折腾。但用人单位未必重视这个通知。笔者倒是希望,这一通知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针对各种“奇葩证明”,2015年以来有关方面出台多项举措进行治理——梳理证明清单、简化办事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收效比较明显。但为何还出现不少已毕业学生找学校开学历证明?笔者以为,主因是“有毕业证要学历证明”的用人单位得了几种“病”:
第一种是“多疑病”。即怀疑应聘者或职工所拿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假证,所以,要求再找学校开具学历证明。不可否认,如今假学历证明比较多,但对单位人事部门来说,鉴别学历证件真伪并不是难事。然而,某些用人单位却宁愿相信一纸证明,不相信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可见“病”得不轻。
第二种是“懒惰病”。鉴别学历证件真伪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是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查询,但用人单位却不这么做,唯一的原因就是懒惰,宁可折腾应聘者或职工去开学历证明,也不愿意自己动手查询。即使说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人手少,也不至于没有时间登陆学信网。
第三种是“霸道病”。由于人力资源市场长期供给大于需求,导致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地位一直没有实现真正平等,前者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所以,部分用人单位不是歧视职工,就是提各种过分的要求。这种“霸道病”,既是市场长期惯出来的,也是在法治乏力的环境下养成的。
其实,“有毕业证要学历证明”的那些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或者职工是持一种怀疑态度的,既不相信个人简历、笔试面试结果,也不相信学历证件。对于这种缺少基本信任、喜欢折腾人的用人单位,应聘者或者职工完全可以用脚投票,让市场教训这种用人单位。
另外,还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和法治手段对“有毕业证要学历证明”说不。去年9月施行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是12部委联合出台的,其中包括教育部和人社部。顾名思义,该意见只规定公安派出所今后不再出具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学历证明,对用人单位没多大影响。
在用人单位要求下,学校该不该出具学历证明,或者在什么情况下出具学历证明,到目前似乎还未规范,所以,仅贵阳中医学院“这两年起码有近800名已经毕业的学生找到学校开这一类的学历证明”。鉴于这种情况,教育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有必要联手“对症下药”,这显然比一所学校的通知更管用。
而且,部分用人单位不认可有法律效力的学历证件,这个问题也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从维护合法学历证件公信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不仅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学历造假行为,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任性的用人单位进行适当约束,以唤醒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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