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一)依法招生: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平行编班,坚持严控班额。
(二)免试、相对就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单校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本《方案》规定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农村片
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初中。
1.马厂小学、黄庵小学的毕业生全部升入马厂中学就读。
2.古河小学、蔡集小学的毕业生全部升入古河中学就读。
3.二郎口小学、程家市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三圣中学就读。
4.新兴小学、章辉小学毕业生升入章辉初中就读。
5.十字小学、陈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十字中学就读。
6.石沛小学毕业生升入石沛中学就读。
7.郑桥小学、白酒小学、六镇小学、东王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六镇中学就读。
8.大墅小学毕业生升入大墅中学就读。
9.武岗学校小学毕业生、中心小学毕业生升入武岗学校就读。
10.赤镇学校小学毕业生毕业升入赤镇学校就读。
11.西王学校小学毕业生毕业升入西王学校就读。
12.管坝学校小学毕业生、隆兴小学毕业升入管坝学校就读。
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二)城内片
县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襄河中学、第三中学、南屏中学、第六学校、城东中学5所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儒林外国语学校(民办收费)实行自主招生。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城内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1.襄河中学。
东:新华路、儒林路以西(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口、儒林路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南屏路以西(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南:内环南路以北(内环南路东至儒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屏一路以北(东至南屏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西:西襄河景观带以东(北至釜城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北:釜城路以南。(东至新华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2.全椒三中(含原八波乡学生)
东:东新襄河景观带以西,椒陵大道以西(东至新襄河大桥,西至站东路接点)
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北(东至广源路交叉点,西至县政府)
西:新华路、儒林路以东(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点、儒林路南至县政府),广源路以东(东至南屏山森林公园东广场,南至南岳东路交叉点)
北:北新襄河景观带以南(西至釜城路交叉点)
3.南屏中学(含非城区原南屏乡学生)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铁路以北。
西:滨河路以东(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儒林路以西(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
北:屏一路以南(西至滨河路,东至南屏路),万利路路以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4.城东中学
新襄河(西至吴敬梓纪念馆东至新襄河大桥)以北,及原老城东乡区域。
5.第六学校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南岳东路,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万利路路以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西:儒林路以东(北至县政府,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万利路交叉点)
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南(西至县政府,东至南岳东路和广源路交叉点)南岳东路以南(西至广源路交叉点,东至站东路交叉点)
学区生源判定标准及录取顺序
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定义见民法通则)
2.城内户籍与居住地(以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在一个学区的,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户口在县城,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般被称之为“挂户”,“挂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择校,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3.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拆迁,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需提供户主连续缴纳的半年以上水电费或有线电视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居住在此的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只有城区户籍却无住房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户籍地址及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住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7.非城内户籍和跨县域外来务工子女(非城内小学毕业)如需在城内学校就读,家长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户籍证明(学生父母务工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暂住证明;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视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8.返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个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申请,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区生源判定标准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9.符合双拥政策的部队干部子女,按全椒县双拥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全椒县双拥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拥办字[2016]2号)文件精神办理。持军官证、户口簿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县“双拥办”登记,由“双拥办”和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安排。
10.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如果城内学校学额满员将安排靠近城边的公办学校就学。
11.录取的顺序为:先安排“两个一致”的学生,再安排有城内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三安排农村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四安排在城内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城内初中招生数
城区共有8所小学,近2000名学生,外省、市、县回全椒就读的学生和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学生大约400名。根据此情况,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拟开设班级
拟招生数
---|---|---
襄河中学
600
第三中学
南屏中学
城东中学
100
第六学校
300
儒林外国语学校
200
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成立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各招生学校一律凭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的新生安排名册、开具入学通知书,接受学生入学,不得私自接收未经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审批的学生入学,不得先接收后审批,确保城内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严禁突破班额。若出现大班额现象,超额部分将不批学籍,不安排有关费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四)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如召开家长座谈会、学生会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时间安排
2018年2月3日至5月15日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5月15至5月31日统计县城内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庭住址情况,分析、摸清各学区学校招生数。
2018年6月1至7月31日组织县城各小学毕业年级毕业生根据划片区域填写所属学区登记表。
2018年8月20日发给农村初中录取名单
2018年8月1日至8月28日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发放通知书。
2018年8月29日至31日学校组织初一新生报到。
来源/全椒县教体局
/高明汪亚琳高程程
主办单位/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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